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4602979
大小:111.00 KB
页数:13页
时间:2020-04-18
《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保障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切实改善农村水环境,根据《花都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方案》并结合本镇的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纳入花东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计划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的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第三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保障污水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出水达到设计排放标准。第四条本方案中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是指污水收集管道和污水处理站内所有与系统运行相关的构筑物、机电设备以及相关附属设
2、施等。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内容第五条镇级管理部门:中心镇建设办。农村污水治理设施验收合格后,由中心镇建设办统一管理,并接受区农业局的监督。管理内容:对农村污水设施进行全面管理,包括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对污水处理设施的进、出水水质进行检测,对污水治理设施水质处理情况进行评价。第六条村级管理部门:污水处理设施所属村(居)委。13相关村(居)委在中心镇建设办的指导和监督下,负责本村(居)农村污水治理设施管理。管理内容:1.对处理设施所属设备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系统,保证技术资料完整,记录运行维护情况。设备的停用、报废、拆除等应报中心镇建设
3、办批准后方可进行;2.将污水治理设施概况、平面布置图、操作细则以及管网检修、设备操作的安全规程等上墙明示,并规范填写运行记录;3.每天检查沙井、污水泵、厌养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设备安全及正常运行,并做好每日的例行检查记录和运行记录,对污水设施做好防损防盗;4.污水设备(含沙井盖、污水泵等)被抢被盗或损坏等,立刻通知维护公司修复,如不能立刻修复,应立刻做好防范措施;5.督促维护公司做好日常维护;6.负责本村污水接入污水管网的审批,并每月报中心镇建设办备案,对违法接入污水管网的行为进行纠正。第七条维护公司由镇招标办招投标
4、确定,负责对农村污水治理设施进行具体维护管理,并接受中心镇建设办、相关村(居)委的管理和监督。管理内容:1.定期检查污水井、管道和污水收集沟渠,清理淤积物,保持管道和沟渠的过流通畅。2.每周需对格栅进行清渣一次,以保持格栅井的正常功能。133.每周对沉砂井进行检查,清除大颗粒污染物;每三个月需清渣一次,以发挥沉砂井的正常功能。4.每半年对集水池清淤一次,以防止泥沙淤积造成水泵堵塞。5.每年对厌氧池清淤一次以防止污泥淤积。厌氧池作业时,要先打开全部的检查井井盖强制通风,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进入,防止发生窒息或中毒事故。6.每周对人工湿地内杂草
5、、病虫害以及植物残体进行清理。根据气侯环境,视植物生长情况对人工湿地植物进行收割和补种。8.及时清理污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污泥。9.做好构筑物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10.按照设备使用说明的要求定期检查维护水泵等机电设备;11.对损坏、被盗的设施及时进行修复。12.加强管理,确保出水水质合格。13.其它未列出的维护事项。第三章管理工作基本制度第八条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行维护工作岗位的设置由所属村委指定1名工作人员兼职负责,兼职人员按每年收取2400元污水设施管理补贴。第九条设施管理人员的基本要求:1.管理人员需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办事认真负责,有
6、高度的责任感。2.管理人员须经过中心镇建设办组织的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133.管理人员须熟悉维护管理工作对象(包括设备、工艺等),熟悉维护方法和维护技术指标,操作训练。第十条村(居)设施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1.根据操作规程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进行日常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中心镇建设办汇报。2.每天检查沙井、污水泵、厌养池、人工湿地等污水处理设施,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设备安全及正常运行,并做好每日的例行检查记录和运行记录,对污水设施做好防损防盗;3.对本村污水设施档案进行管理。4.污水设备(含沙井盖、污水泵
7、等)被抢被盗或损坏等,立刻通知维护公司修复,如不能立刻修复,应立刻做好防范措施。5.督促维护公司做好日常维护。6.负责本村污水接入污水管网的审批,并每月报中心镇建设办备案,对违法接入污水管网的行为进行纠正。第十一条技术档案、资料和原始记录是进行维护管理的依据,中心镇建设办应当建立健全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确定专人保管,资料完整。第十二条技术档案、资料和原始记录应包括以下项目:1.工程设计、施工、竣工资料和验收移交记录等;2.处理设施的说明书、图纸、维护手册;3.各种规章制度、技术规范和维护指标、技术文件和有关规定等;134.原始记录、重大故障报告
8、及处理结果;5.年度检修测试记录。第十三条各村(居)委应当建立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报告制度。各村(居)委应当在每月上旬将上月的运行维护情况上报中心镇建设办。中心镇建设办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