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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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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题学习:最高院司法解释最高院分别于2002年1月15日和2003年1月9日颁布有关审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赔偿案件的通知和规定。该规定具有开创性意义,但也存在许多不足和有待进一步明确的地方。引言: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和社会学家泰德惊奇地发现,纽约交易所的建筑表面雕刻的图案中心竟然是带翼的赫尔墨斯,西方传说中的商业之神和盗窃之神。但是股票交易所的人士却予以否定,称雕刻形象不是赫尔墨斯而是正直之神因特哥瑞提。泰德指出,赫尔墨斯是盗窃之神,把他的头盔标志放在一个女人的头上,然后把她称为因特哥瑞提,其中的含义
2、不言自明。代表着股票市场希望与危机并存。一、规定介绍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对于重大事件,应当结合证券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二条及相关规定的内容认定。(一)投诉者起诉条件除了符合《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
3、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四个条件之外,还必须有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二)诉讼时效投资者对虚假陈述者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两年。诉讼时效的起算从:1、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其他行政机关以及有权作出行政处罚的机构公布对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处罚决定之日;3、虚假陈述行为人未受行政处罚,但已被人民法院认定有罪的,作出刑事判决生效之日。因同一虚假陈述行为,对不同虚假陈述行为人作出两个以上行政处罚;或者既有行政处罚,
4、又有刑事处罚的,以最先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告之日或者作出的刑事判决生效之日,为诉讼时效起算之日。(三)中止审理投资者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依据有关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判文书,对虚假陈述者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受理虚假陈述的民事赔偿案件后,行政处罚当事人对其受到的行政处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法院受理虚假陈述证券民事赔偿案件后,有关行政处罚被撤销的,应当裁定终结诉讼。(四)诉讼方式投资者可以选择单独诉讼或者共同诉讼方式提起诉讼。多个原
5、告因同一虚假陈述事实对相同被告提起的民事诉讼,既有单独诉讼也有共同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通知提起单独诉讼的投资者参加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原告人数应当在开庭审理前确定;原告人数众多的应当推选二至五名诉讼代表人,每名诉讼代表人可以委托一至二名诉讼代理人。诉讼代表人应当经过其所代表的原告特别授权,代表原告参加民事赔偿案件开庭审理,代表原告变更、放弃诉讼请求等,与被告进行和解或者达成调解协议。从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到,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共同诉讼是一种人数确定的非必要的共同诉讼。(五)因果关系投资人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
6、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1、投资人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2、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3、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被告举证证明原告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1、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已经卖出证券;2、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进行的投资;3、明知虚假陈述存在而进行的投资;4、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
7、其他因素所导致;5、属于恶意投资、操纵证券价格的。1月21日,齐军亮等5位诉ST同达的投资者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法院下达允准撤诉的《民事裁定书》,ST同达案就因为因果关系不具备而结案。1月22日,原定于24日开庭审理的饶贵元等6名投资者诉三九医药及相关责任人的案件,也因相同原因而撤诉。同样,25件ST嘉宝案中,因不符合因果关系而主动撤诉的有5件。大庆联谊案679位拟起诉原告中,符合"1.9规定"并可能获得胜诉的原告约582名。(六)归责原则在归责原则的论述中,《规定》对上市公司采用了严格责任,即上市公司只要
8、作出了虚假陈述,就应该对投资人承担侵权民事赔偿责任。对有责任的证券公司或者其他中介机构,法院将采用过错推定责任原则,即如果这些机构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不承担责任,否则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从东方电子案看规定的不足东方电子案是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典型。该公司在信息披露中承认,其在信息披露、利润确认等方面存在一定真实性问题,并已在年报中更正了主要财务数据。2002年11月,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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