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转让培训演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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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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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主要内容当前国有产权转让监管情况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基本工作程序产权转让操作过程的重点内容讲解其他应注意的问题背景情况介绍新形式下国有资产转让监管方式的转变●减少审批事项●立足于统一、规范转让工作程序●落实出资人决策的责任机制●充分利用市场发现买者,发现价格背景情况介绍我国特殊国情下的政策选择●国企改革和国有经济结构调整的客观需求●从源头治理腐败,避免暗箱操作●促进社会和谐与安定,加强社会监督,保护各方利益●正确理解进场交易制度:增加成本、竞价率低●促进观念转变,决策行为经过市场检验背景情况介绍主要操作性配套文件1、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问题的

2、通知(国资发产权[2004]268号)2、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暂行规定(国资发产权[2005]78号)3、关于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2006]306号)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流程图产权转让方案制定可行性研究内部审议行为审批签订合同结算交割与付款鉴证与变更登记清产核资、审计信息披露选择受让方资产评估主要工作环节第一阶段:《转让方案》的制定、批准●制定《转让方案》●内部审议《转让方案》●相关内容的审核协调●转让行为的批准主要工作环节第二阶段:基础工作●清产核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主要工作环节第三阶段:进场交易●选择产权交易机构●披露产权转让信息●

3、确定受让方和转让价格●签订《转让合同》●履约主要工作环节第四阶段:后续工作●产权变更登记●工商登记重点内容讲解3号令的适用范围规范转让方:●国资监管机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其他国有单位关于国有控股企业关于金融类企业产权转让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境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重点内容讲解关于适用范围的几点说明1、实物资产处置不属于3号令规范的范围2、列入主辅分离范围内的企业,仍按照859号文件执行3、有限责任人公司原股东的优先购买权的行使问题4、股东之间的特殊约定问题。2004年2月1日以前以合同方式对受让人、转让价格做出具体约定的,经审核批准后继续按合同执行。此后

4、不允许做出类似承诺。重点内容讲解产权交易机构的选择中央企业在国务院国资委选择的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目前为:上海、天津、北京、重庆4家机构地方企业在省级国资委选择的产权交易机构中进行各产权交易机构相互间的合作代理协议,有利于跨地区产权交易重点内容讲解转让方式目前做法:根据征集到的受让方,确定竟价方式下一步做法:事先决定竟价方式,并披露相关信息和标准●拍卖:信息披露期间发布拍卖公告●招投标:信息披露的同时公布招标方案主要内容●其他创新电子竞价方式:多次报价、一次报价、权重报价●场内协议转让●场外协议转让重点内容讲解内部决策1、做好可行性研究2、按照内部决策程序集体审议

5、决策,并形成书面决议。3、国有企业改制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事项,要听取职代会意见。职工安置事项应经职代会讨论通过。重点内容讲解清产核资与财务审计清产核资、财务审计:是资产评估工作的基础。国有参股企业的情形涉及国有控股权转让需要对法定代表人实施离任审计重点内容讲解资产评估资产评估是产权转让前不可缺少的程序。评估报告经核准或备案后,作为确定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价格的参考依据评估结果备案由转让批准单位负责初次挂牌价格不得低于评估价格再次挂牌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时,应当由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机构批准资产评估结果使用的有效期问题重点内容讲解信息披露信息发布渠道:省级以上公开发行

6、的经济或金融类报刊和产权交易机构网站。中央企业产权转让信息由4家机构联合发布,同时在固定的全国性报刊和标的企业所在地主要报刊发布公告期:不低于20个工作日,以报刊发布时间为准公告内容:标的基本情况、挂牌价格、受让方资格条件、重大信息披露、竟价方式选择、交易保证金事项重点内容讲解信息披露重大事项的披露:包括管理层参与收购、优先购买权行使转让信息发布后不能随意变更或撤消受让条件变更必须原渠道重新发布信息,公告期重新计算中央企业涉及全部股权或控制权转让,且管理层和原股东有受让意向的,在信息披露前由集团公司负责向国务院国资委备案信息联合发布联合发布网站重点内容讲解受让条

7、件转让方在征集受让方时,可以对受让方资格等提出要求受让条件不能具有明确的指向性公告的受让条件作为受让方资格认定的依据产权交易机构在公告前可以要求转让方做出书面解释和说明重点内容讲解受让方资格认定产权交易机构在征求转让方意见后,独立做出判断。未公布的受让条件不得作为确定受让资格的依据出现争议时通过建立争端协调机制解决保持受让资格条件的合理性和严密性,避免日后出现争议重点内容讲解交易方式选择事先确定出现多个竞买人时选择何种竞价方式如价格不是唯一因素,应事先披露各项因素所占权重比例重点内容讲解企业国有产权向管理层转让前提条件:已建立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或政府已经明确国

8、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为主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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