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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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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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辽宁省药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仅作为了解申请流程使用具体申请工作请到我局行政审批办公室办理请选择行政许可项目.药品注册(点击进入)医疗器械生产(点击进入)药品生产(点击进入)医疗器械经营(点击进入)药品经营(点击进入)医疗器械产品注册、医疗器械产品临床(点击进入)执业药师注册(点击进入)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审批(点击进入)返回:上一页药品生产审批事项.1.《药品生产许可证》相关事项(点击进入)2.《药品GMP证书》相关事项(点击进入)3.《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相关事项(点击进入)4.《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核发(点击进入)5.委托生产、接受境外制药厂商

2、委托加工备案(点击进入)返回:上一页《药品生产许可证》审批事项.1.核发,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变更(点击进入)2.补办、企业名称、法人、负责人、注册地址、企业类型变更(点击进入)返回:上一页《GMP证书》审批事项.1.《GMP证书》核发(点击进入)2.《GMP证书》企业名称、地址变更(点击进入)返回:上一页《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审批事项.1.核发、配制地址和范围变更(点击进入)2.补办、医疗机构名称、类别、法人、注册地址、制剂室负责人变更(点击进入)返回:上一页药品经营审批事项.1.《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申请事项(点击进入)2.《GSP证书》申请事项(点击进入)4.核发或变

3、更《互联网药品信息/交易服务资格证书》(点击进入)3.体外诊断试剂《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点击进入)5.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审批(点击进入)返回:上一页《药品经营许可证》审批事项.1.《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注册、仓库地址变更(点击进入)2.《药品经营许可证》补办、企业名称、法人、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变更(点击进入)返回:上一页《GSP证书》审批事项.1.《GSP证书》核发(点击进入)2.《GSP书》变更(点击进入)返回:上一页《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审批事项.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二三类)补办,企业名称、法人、企业负责人、注册地址变更(点击进入)2.《医疗器械生产

4、企业许可证》(二三类)核发、生产地址、生产范围变更(点击进入)返回:上一页《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审批事项.1.《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三类)补办,企业名称、法人或负责人变更(点击进入)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二三类)核发、变更注册地址、仓库地址(包括增减库)、经营范围、质量管理人(点击进入)3.体外诊断试剂(批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变更企业名称、法人、负责人(点击进入)4.体外诊断试剂(批发)《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核发、变更注册地址、经营范围、仓库地址(包括增减仓库)、质量管理人员(点击进入)返回:上一页医疗器械注册、临床审批事项.2.境内第二类

5、医疗器械首次、重新注册(点击进入)3.《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境内第二类)变更、注销(点击进入)4.《医疗器械注册证》(境内第二类)补办(点击进入)5.医疗器械注册证纠错(点击进入)6.自行撤销医疗器械注册申请(点击进入)1.医疗器械第二类临床试用或验证审批(点击进入)返回:上一页第二步提出申请报送省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省局出具“行政许可接收凭据”。审批办将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即为受理。不符合要求的出具补正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注:补正通知书以传真方式送达申请人。进入:下一步第三步补正材料请按补正通知书上的要求补正材料,于受理日报送到审批办。返回:上一步进入:

6、下一步第四步受理补正后,符合要求的即可受理,省局出具“受理通知书”,进入审批程序。注:申请人可选择审批结果领取方式:面取或邮寄。选择邮寄需要填写快递到付单。返回:上一步进入:下一步第五步审批符合规定的批准办理;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批准,出具不予许可通知书。注:审批结果由审批办送达申请人。返回:上一步进入:下一步第六步领取证书、批件登陆www.lnfda.gov.cn查询: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公示注:请在受理时间,按公示要求持“材料接收凭据”和有关资料,到省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领取办理结果。返回:上一步进入:下一步感谢您对省药监局工作的 大力支持!返回第二步审批符合要求的,当场作出审查

7、决定;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需补正的内容或不予受理的原因。注:符合要求的申请人可选择审批结果送达方式:面交或邮寄。选择邮寄请填写快递到付单。进入:下一步第三步领取证书、批件登陆www.lnfda.gov.cn查询:行政许可受理审批→公示注:请在受理时间,按公示要求持“材料接收凭据”和有关资料,到省局行政审批办公室领取办理结果。返回:上一步进入:下一步感谢您对省药监局工作的 大力支持!返回第二步提出申请报送省局行政审批办公室,省局出具“行政许可接收凭据”。审批办将于5个工作日内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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