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4706.8-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 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

gb4706.8-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 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

ID:5418587

大小:1.13 MB

页数:36页

时间:2017-12-10

gb4706.8-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 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_第1页
gb4706.8-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 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_第2页
gb4706.8-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 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_第3页
gb4706.8-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 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_第4页
gb4706.8-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 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_第5页
资源描述:

《gb4706.8-2003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电热毯 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GB4706.8-2003/IEC60335-2-17:1998前言GB4706本部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本部分等同采用IEC60335-2-17: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二部分: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英文版)。本部分代替GB17652-1998《电热毯、电热垫和家用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安全》。本部分应与GB4706.1-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一部分:通用要求》配合使用。本部分是通过增补或修改GB4706.1-1998形成的。GB4706.1中具体条款未在本部

2、分中提及的,表示GB4706.1中的相应条款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中写明“适用”的部分,表示GB4706.1中的相应条文适用于本部分;本部分中写明“代替”的部分,则以本部分的条文为准;本部分中写明“增加”的部分,表示除要符合GB4706.1相应条文外,还必须符合本部分所增加的条文。为便于使用,本部分对IEC60335-2-17作了下列编辑性修改:a)“第一部分”一词改为“GB4706.1";b)用小数点“”代替用作小数点的逗号“,”。本部分在技术内容上与GB17652-1998的主要差异如下:—本部分应与GB47

3、06.1-1998配合使用,而GB17652-1998独立使用。—本部分第1章不适用于的器具举例包括“打算使用在经常发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汽或瓦斯气体等)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和“暖脚器及加热褥垫”,GB17652-1998无此内容。—本部分第2章增加了“控制器具”的定义。—本部分7.1增加了一些标志的图形符号,而GB17652-1998无此内容。—本部分的19.102在试验时,增加了“将均匀分布的质量为5kg的物质放在隔热材料的上面”内容,而GB17652-1998无此内容。—本部分的30.102试

4、验设备中,增加了一个金属网格本部分的附录为规范性附录。本部分由中国轻工业联合会提出。本部分由全国家用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彩阳电热毯有限公司、贵州彩阳电热毯厂、上海小绵羊电器有限公司、石家庄望峰电器有限公司、佛山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本部分起草人:葛丰亮、张亚晨、李兴仁、刘向东、李本健。本部分首次发布于1986年,第一次修订为1998年,本次为第二次修订口GB4706.8-2003/IEC60335-2-17:1

5、998IEC前言1)国际电工委员会(UEC)在技术方面的正式决议或协议是由所有对其感兴趣的国家委员会参加的技术委员会来制定的,因此,在所涉及问题上它们都尽可能如实地表述一种国际性的一致观点。2)它们以一种推荐性的方式供国际使用,为各国委员会所接受。3)为了促进国际协调,国际电工委员会(OEC)希望各国家委员会应在本国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在本国标准中采用IEC标准。所有IEC标准与本国对应标准之间的差异,都应在后者中尽可能清楚地提出。4)IEC并未制定任何认可标志的程序,当某一设备宣称其符合IEC的某一项标准时,I

6、EC对此不负任何责任。本国际标准由IEC第61技术委员会:“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制定。本标准形成IEC60335-2-17的第一版,同时取代IEC60967,本标准以下述文件为依据:FDIS投票报告61/1483/FDIS61/1524/RVD有关本标准表决通过的详细资料,请见上表所列的表决报告。本标准与IEC60335-1的最新版本及其修正案一起使用。本标准是在IEC60335-1;1991第三版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本标准对IEC60335-1的相应条款进行了补充或修改,将其转化成IEC标准:电热毯、电

7、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安全要求。凡第一部分中的条款没有在本标准中特别提及的,只要合理即应采用。本标准写明“增加”、“修改”、“代替”时,第一部分中的有关内容须作相应修改。注1:采用下列字体—要求正文:罗马字体;—试验技术规范:斜体字;—注释:小罗马字体;—正文中用黑体印刷的词在第2章中给出定义注2:对IEC60335-1增加的条款从101开始编号,对第一部分增加的附录以AA,BB来表示.一些国家存在下述差异:-6.1:器具可以为。类(日本及美国);—19.108:熔断丝不许断裂(澳大利亚);—22.102:在

8、下铺型电热毯的柔性部件内不允许有控温器及热断路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附录AA:毛毡被用于制作隔热材料(美国)。GB4706.8-2003/IEC60335-2-17:199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范围GB4706.1-1998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GB4706本部分适用于设计对床或人体进行加热的柔性电加热器具。它们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