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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10
《平安附加鑫利(2017,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平安人寿[2017]疾病保险079号阅读指引请扫描以查询验证条款平安附加鑫利(2017,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提供重疾保障为了帮助您更好地了解产品,我们先介绍几个保险条款中常用的术语被保险人就是受保险合同保障的人。投保人就是购买保险并交纳保险费的人。受益人就是发生保险事故后领取保险金的人。保险人就是保险公司。下面我们举例说明本产品提供哪些保障例子:王先生为儿子小王投保平安附加鑫利(2017,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简称鑫利重疾17Ⅱ),基本保险金额30000元,受益人为儿子小王,对应投保的主险为平安鑫利(2017,Ⅱ)年金保险(分红型)(简称鑫利17
2、Ⅱ),鑫利17Ⅱ基本保险金额30000元。本例中王先生为投保人,儿子小王为被保险人及受益人,平安人寿为保险人。保险金领取人给付金额领取条件等待期后儿子小王经医院确诊初次发30000元×2生受保障的重大疾病重大疾病保险金儿子小王=60000元我们提供保障的重大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等共45种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鑫利17Ⅱ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变,其身故保险金按如下方式重新确定:(1)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与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相等部分所对应的身故保险金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确定:①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相等部分的身故保险金扣除
3、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②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相等部分的现金价值(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2)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超过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部分的身故保险金不变。以上举例仅供您更好地理解产品之用,您所购买产品的具体保险利益以保险合同中载明的为准。条款目录1.我们保什么、保多久4.如何领取保险金6.2减额交清1.1保险责任4.1受益人7.重大疾病释义1.2保险期间4.2保险金申请8.需关注的其他内容2.我们不保什么4.3保险金的给付8.1合同订立2.1责任免除5.如何退保8.2合同生效2.2其他免责条款5.1犹豫期8.3投保年龄3.如何
4、支付保险费5.2您解除合同的手续8.4年龄错误3.1保险费的支付及风险8.5效力终止3.2宽限期6.其他权益8.6适用主险合同条款3.3效力中止与恢复6.1现金价值险种简称:鑫利重疾17Ⅱ险种代码:1233平安附加鑫利(2017,Ⅱ)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我们保什么、保多久这部分讲的是我们提供的保障以及我们提供保障的期间。1.1保险责任在本附加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等待期从本附加险合同生效(或最后复效)之日起90日内,被保险人首次发病并12经医院确诊为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
5、“重大疾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退还本附加险合同的现金价值,本附加险合同终止。这90日的时间称为等3待期;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发生上述情形的,无等待期。如果在等待期后发生保险事故,我们按照下列方式提前给付主险合同部分或全部保险金并相应调整主险合同各项保险利益:重大疾病保险金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发生本附加险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我们按照4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我们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后,本附加险合同终止,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不变,其身故保险金按如下方式重新确定:(1)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与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相等部分所对应的身故保险金
6、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确定:①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相等部分的身故保险金扣除已给付的重大疾病保险金后的余额;②主险合同与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相等部分的现金价值(不包括因红利分配产生的相关利益)。(2)主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超过本附加险合同基本保险金额部分的身故保险金不变。重大疾病保险金给付以一次为限。1医院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门评审确定的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院,但不包括精神病院及专供康复、休养、戒毒、戒酒、护理、养老等非以直接诊治病人为目的的医疗机构。该医院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有关医院管理规则设置标准的医疗设备,且全天二十四小时有合格医师及护士
7、驻院提供医疗及护理服务。2重大疾病指被保险人初次发生符合“7重大疾病释义”定义的疾病,或初次接受符合“7重大疾病释义”定义的手术。该疾病或手术应当由专科医生明确诊断。专科医生应当同时满足以下四项资格条件:(1)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2)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执业证书》,并按期到相关部门登记注册;(3)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治医师或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职称证书》;(4)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的相应科室从事临床工作三年以上。3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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