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2011.doc

湖南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2011.doc

ID:53966808

大小:18.50 KB

页数:4页

时间:2020-04-11

湖南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2011.doc_第1页
湖南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2011.doc_第2页
湖南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2011.doc_第3页
湖南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2011.doc_第4页
资源描述:

《湖南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2011.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湖南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2011]湖南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实施“科技兴安”、“人才兴安”战略,充分发挥湖南省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的作用,推动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家委员会是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安委会)组建的一支跨部门、多专业的高级安全技术专家队伍,其成员从机关、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和安全生产中介机构的安

2、全生产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中聘任。  第三条 专家委员会是省安委会领导的非常设组织,成员系非专职人员。专家委员会设联络管理办公室和相关专业组,联络管理办公室设在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安监局)安全技术中心,负责专家委员会的联络管理工作,专业组为非常设机构。  第四条 专家委员会的主要任务:  (一)开展安全生产学术交流,活跃安全学术思想,促进安全学科发展和安全技术创新。  (二)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普及安全知识,提倡安全方法,推广安全先进技术,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安全文化素质。

3、  (三)参与湖南省安全生产技术政策、法规与标准的制定和重大安全事务的科学决策工作。  (四)对全省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重要规划提供技术咨询服务。  (五)对重点建设项目的重大安全技术问题进行咨询评议。  (六)对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抢险救灾和事故调查提供技术支撑。  (七)提出安全生产政策建议,促进安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接受委托承担安全科技项目评估、安全科技成果鉴定,开展安全科学论证、评审与咨询服务等工作。  (八)开展民间安全生产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省外的安全生产科学技术团体和安

4、全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第五条 对工作优秀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专家,省安委会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专家委员会设主任1名(省安监局长兼任),副主任2-3名(其中1名由省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兼任);设联络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省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2名(由安全技术中心负责人、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秘书长兼任)。专家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省安委会任命产生;联络管理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经专家委员会主任办公会讨论后,由专家委员会任命。  第七条 专家委员会设12个专业组,各专业组设组长1名,

5、副组长1-2名。组长、副组长人选由专家委员会联络管理办公室商有关业务部门拟定,经安委会办公会议讨论后,由专家委员会任命。  12个专业组分别为:非煤矿山安全专业组、火工与烟花爆竹安全专业组、化工安全专业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专业组、煤矿安全专业组、交通运输安全专业组、建筑施工安全专业组、特种设备设施安全专业组、有色冶金建材安全专业组、消防安全专业组、水利电力电气安全专业组、机电轻纺安全专业组。  各专业组设联络员1名,负责组织、联络本专业组的专家开展相关活动。联络员由省安监局选派。  第八条 专家委员会

6、联络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承办专家的聘任、发证、考核和换届工作;  (二)安排专家执行任务或参加有关活动;  (三)组织学术交流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向专家提供国内外有关资料和信息;  (四)建立专家数据库,记录专家的主要活动、完成任务以及工作作风等情况;  (五)制订专家委员会工作计划、编辑论文集和总结报告;  (六)其它事宜。  第九条 专家采用聘任制,由省安委会颁发专家聘任证书;每届任期5年,任期届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  第十条 专家聘任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

7、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作风正派,公正廉洁;  (二)热心安全生产事业,自愿从事安全生产专家工作,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三)直接从事安全生产管理、技术、科研、教学等工作累计8年(含)以上;  (四)副高(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技师,有较高的安全生产专业水平和较强的现场处理能力。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资深和特邀专家除外),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工作。  (六)以下专业人员可优先入选: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  2、享受国家特殊津贴的专家;  3、获国家、省有突出

8、贡献科技人员称号者;  4、省部级(含)以上科技进步奖获得者。  第十一条 专家聘任程序:  (一)专家推荐分为自荐和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省直有关行业管理部门、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推荐两种方式;  (二)专家委员会联络管理办公室商有关业务部门确定拟聘专家名单;  (三)拟聘专家名单由专家委员会联络管理办公室提交省安委会审核批准;  (四)颁发专家聘任书和《湖南省安全生产专家证》。  第十二条 专家工作守则:  (一)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保守国家秘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