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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08
《长寿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简化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长寿区煤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简化版)编号:2015-0021工作原则1.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1.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政府应急办、区安监(煤管)局负责指导、协调煤矿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及区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按照各自权限和职责,负责煤矿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1.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事故灾难现场初期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事故发生地街道、镇政府
2、为主、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参与。事故单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第一响应者。事故灾难善后和稳控由事故发生地街道、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事故单位参与。1.4.整合资源,科学施救。依托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公安消防队伍和区政府安全技术专家库。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安全技术专家的作用,实现民主决策和科学施救。1.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积极做好常态下重大危险源、重要装置和重点部位的动态监控和风险评估,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改提升和预案演练等预防性工作,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2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长寿辖区内发生的煤矿安全事故灾难应对工作。3应急响应3.
3、1事故分级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煤矿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事故(Ⅰ级)、重大事故(Ⅱ级)、较大事故(Ⅲ级)和一般事故(Ⅳ级)四级。(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发生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危―1―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或造成1亿元以上的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特别严重,或事故事态发展严重,且亟待外部力量应急救援等。(2)重大事故(Ⅱ级):发生事故,造成10~29人死亡、或危及10~29的生命安全、或造成50~100人中毒、或造成5000~10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严重等。(3)较大事故(
4、Ⅲ级):发生事故,造成3~9人死亡、或危及3~9的生命安全、或造成10~50人中毒、或造成1000~5000万元直接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严重等。(4)一般事故(Ⅳ级):发生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下的生命安全、或造成10人以下中毒、或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等。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3.2分级响应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根据事故等级及时上报。3.2.1发生Ⅰ级事故及险情,启动本预案并逐级上报,由国家启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和相关预案。3.2.2发生Ⅱ级事故及险情,启动
5、本预案并逐级上报,由市政府启动煤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和相关预案。3.2.3发生Ⅲ级事故及险情,由区政府应急委启动本预案及以下各级预案和相关预案。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事故灾难或险情的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报请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实施救援。煤矿事故发生后,无论事故级别大小,事发地街道、镇政府和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调动有关人员和处置队伍,正确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和事件处置规范要求,第一时间作出初期应急响应,及时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了解事故情况,初步
6、划定警戒区域,及时抢救事故现场人员,控制事态进一步发展,有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发生。区政府应急办和区突发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到达事故现场后,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自动接管应急救援处置指挥权。―2―4附件4.1区事故灾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4.2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队伍4.3安全生产技术专家组―3―5煤矿安全事故处置流程图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长:区长(较大及以上事故)或分管煤矿工作副区长(一般事故)副指挥长:区政府应急办、区经信委、区公安局、区环保局、区卫计委、区质监局、区气象局、事故单位负责人和事发地街镇党政主要负责
7、人。综合协调组警戒保卫组抢险搜救组医疗救护组善后处理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成员:区政府办牵头,区成员:区公安局牵头,区成员:成员:区安监区卫计委(煤管牵头,医)局、成员:成员:区公安局牵头,区区卫计委牵头,区成员成员::事发地街道办事处事发街道办事处、、成员:事发地街道办事成员:事发地街道办事成员成员::区安监局牵头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武警中队、交通行政执法镇政府牵头,区公安局、处、镇政府牵头,事发单公安局、区交巡警支队、安监(煤管)局、区公安公安局治安支队、区公安疗专家组、卫生系统有关区卫计委、专业抢险救援交通局、区公安局交警支七大队(
8、高速路交通事镇人民政府牵头,区信访处、镇政府牵头,区公安区新闻办区交通局(客运车辆、区外宣办、)、区区民政局、区信访办、有位及其主管部门参加。局、区卫计委、区交通局、局交巡警支队、事发地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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