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家电下乡经营网点.doc

各家电下乡经营网点.doc

ID:53873496

大小:12.00 KB

页数:2页

时间:2020-04-10

各家电下乡经营网点.doc_第1页
各家电下乡经营网点.doc_第2页
资源描述:

《各家电下乡经营网点.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进一步加强家电下乡经销网点监管的紧急通知各家电下乡经销网点:家电下乡在我市实施以来,政策促生产、扩消费和惠农便民的效应日渐明显,近期在兑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时发现存在大量购买人户口本信息重复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市家电下乡形象和成果。为进一步规范网点建设,加强网点监管,切实做好我市家电下乡工作,根据政策要求,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对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管理1、建立完善进销台帐登记制度,各销售网点必须设立专门的家电下乡产品进销台帐。2、严格产品标识卡管理。标识卡实行一机一卡、随箱封存、卡随货走;严禁“货卡分售”、“

2、一货多卡”、“货卡不一致”;严禁倒卖标识卡等行为。3、备案销售网点应当在农民购买补贴类家电产品的同时,及时把购买人基本资料和产品等相关信息录入到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销售网点终端,在录入购买人信息时如果出现户口本号重复的情况不得擅自更改信息,需提供公安局提供的证明后报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审核确定。三、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销售网点在录入基本信息时如自行修改信息内容的,市财政将终止兑付已垫付补贴。销售网点通过私自留用标识卡、留取或大量复印农民户口簿等领取补贴资料、录入虚假购买信息等方式为非农户购买下乡产品领取补贴资金提供方便

3、的,由市经贸委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网点资格,财政部门在清算资金中扣回被骗取资金,并根据《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处10%以上50%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3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直接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特此通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