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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10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全真模拟考试试卷A卷.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省(市区)姓名准考证号………密……….…………封…………………线…………………内……..………………不…………………….准…………………答….…………题…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三)全真模拟考试试卷A卷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某校长甲欲将一套住房以50万元出售。某报记者乙找到甲,出价40万元,甲拒绝。乙
2、对甲说:“我有你贪污的材料,不答应我就举报你。”甲信以为真,以40万元将该房卖与乙。乙实际并无甲贪污的材料。关于该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存在欺诈行为,属可撤销合同B、存在胁迫行为,属可撤销合同C、存在乘人之危的行为,属可撤销合同D、存在重大误解,属可撤销合同2、甲公司为乙公司向银行贷款100万元提供保证,乙公司将其基于与丙公司签订的供货合同而对丙公司享有的100万元债权出质给甲公司作反担保。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如乙公司依约向银行清偿了贷款,甲公司的债权质权仍未消灭B
3、、如甲公司、乙公司将出质债权转让给丁公司但未通知丙公司,则丁公司可向丙公司主张该债权C、甲公司在设立债权质权时可与乙公司约定,如乙公司届期不清偿银行贷款,则出质债权归甲公司所有D、如乙公司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丙公司,则丙公司可向甲公司主张其基于供货合同而对乙公司享有的抗辩3、甲装修公司欠乙建材商场货款5万元,乙商场需付甲公司装修费2万元。现甲公司欠款已到期,乙商场欠费已过诉讼时效,甲公司欲以装修费充抵货款。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A、甲公司有权主张抵销B、甲公司主张抵销,须经乙商场同意C、双方债务
4、性质不同,不得抵销D、乙商场债务已过诉讼时效,不得抵销4、某洗浴中心大堂处有醒目提示语:“到店洗浴客人的贵重物品,请放前台保管”。甲在更衣时因地滑摔成重伤,并摔碎了手上价值20万元的定情信物玉镯。经查明:因该中心雇用的清洁工乙清洁不彻底,地面湿滑导致甲摔倒。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应自行承担玉镯损失B、洗浴中心应承担玉镯的全部损失C、甲有权请求洗浴中心赔偿精神损害D、洗浴中心和乙对甲的损害承担连带责任5、甲、乙约定:甲将100吨汽油卖给乙,合同签订后三天交货,交货后十天内付货款。还约定,合同签订
5、后乙应向甲支付十万元定金,合同在支付定金时生效。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到期未付款。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甲可请求乙支付定金B、乙未支付定金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C、甲交付汽油使得定金合同生效D、甲无权请求乙支付价款6、严某为鑫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关于公司对严某签发出资证明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在严某认缴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出资后,公司即须签发出资证明书B、若严某遗失出资证明书,其股东资格并不因此丧失C、出资证明书须载明严某以及其他股东的姓名、各自所缴纳的出
6、资额D、出资证明书在法律性质上属于有价证券第19页共19页7、甲、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云台有限责任公司,出资比例分别为70%、25%、5%.自2005年开始,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严重恶化,股东之间互不配合,不能作出任何有效决议,甲提议通过股权转让摆脱困境被其他股东拒绝。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只有控股股东甲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B、只有甲、乙可以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C、甲、乙、丙中任何一人都可向法院请求解散公司D、不应解散公司,而应通过收购股权等方式解决问题8、甲将其1辆汽车出卖给乙,约定价款30万元。
7、乙先付了20万元,余款在6个月内分期支付。在分期付款期间,甲先将汽车交付给乙,但明确约定付清全款后甲才将汽车的所有权移转给乙。嗣后,甲又将该汽车以20万元的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丙,并以指示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A、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已经交付给乙,乙即取得汽车的所有权B、在乙分期付款期间,汽车虽然已经交付给乙,但甲保留了汽车的所有权,故乙不能取得汽车的所有权C、丙对甲、乙之间的交易不知情,可以依据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汽车所有权D、丙不能依甲的指示交付取得汽车所有权9、甲对乙享有10万元
8、的债权,甲将该债权向丙出质,借款5万元。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A、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不是债权质权生效的要件B、如未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乙,丙即不得向乙主张权利C、如将债权出质的事实通知了乙,即使乙向甲履行了债务,乙不得对丙主张债已消灭D、乙在得到债权出质的通知后,向甲还款3万元,因还有7万元的债权额作为担保,乙的部分履行行为对丙有效10、《民法总则》是为了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调整民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适应(),弘扬社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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