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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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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出资协议(2)合同编号:甲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乙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丙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根据同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丙各发起人友好协商,决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特签订本协议书。提示:请在选择使用的条款前的口打或直接把不使用的条款删除。第一条
2、公司概况1.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股份有限公司”,并有不同字号的备选名称若干,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2.公司住所拟设在市区路号楼。3.本公司的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4.责任承担:本公司采取召募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责任承担:本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各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第二条公司宗旨与经营范围1.本公司的经营宗旨为:。2.本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主营,兼营O提示:请在选择使用的条款前的□打“V”;或直接把
3、不使用的条款删除。第三条股权结构□1.公司采取召募设立方式,召募的对象为法人、社会公众: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占股份总额的%,其余股份向社会公然召募;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年内缴足,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召募股份;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十五;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1.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2.公司股东以登记注册时的认股人为准。2.公司全部资本为人民币元。3.公司的全部资天职为等额股份。公司股份以股票形式出现,股票是公司
4、签发的有价证券。股份公司成立后拟在国内二级市场发行约万股,具体数额届时由股东大会决议确定。4.公司股票采用记名方式,股东所持有的股票即为其认购股份的书面凭证。第四条股份种别股份公司的股份,在股份公司成立时设定为人民币普通股,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第五条缴付时间1.股东应当定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进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2.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定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3.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应当在天内到银行开
5、设公司临时帐户;4.甲方投进新公司的应于年月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进公司临时账户口;1.乙方投进新公司的应于年月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进公司临时账户口;6.丙方投进新公司的应于年月日前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将货币出资足额存进公司临时账户口;7.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8.以使用权出资的,在使用过程中的正常损耗由承担。第六条出资评估1.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用实物出资,应当经有企业法人资格的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在公司注册资本验证
6、后天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并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时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有关证实。第七条出资证实本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出资的发起人有权要求公司向股东及时签发出资证实书。出资证实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实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公司名称;公司登记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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