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担保公司法律风险管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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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担保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一、前言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河南省内担保公司的数量已经接近600家,其中由政府出资或由政府出资参股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有166家,担保公司总体数量位于全国的前列。在所有的担保公司中,风险控制部门系不可或缺的部门,事实上担保公司就是靠“经营信用,管理风险”来获取利润的,本文拟从法务管理的角度探讨担保公司的风险控制。投资担保公司法律风险管理一、前言根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河南省内担保公司的数量已经接近600家,其中由政府出资或由政府出资参股的政策性担保公司有166家,担保公司总体数量位于全国的前列。在所有的担保公司中,风险控制部门系不可或

2、缺的部门,事实上担保公司就是靠“经营信用,管理风险”来获取利润的,本文拟从法务管理的角度探讨担保公司的风险控制。二、担保公司的业务分类目前省内担保公司主要经营的业务可以分为四类:银行融资担保、民间借贷担保、短期融资服务和非融资性担保。(一)银行融资担保银行融资担保目前主要是指担保公司为中小企业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提供的担保。该类业务要求担保公司具有相当的实力,能够得到银行业的认可,在银行的信贷业务出现风险时,担保公司有能力承担责任,此类担保其实是银行转嫁自身风险的一种措施。(二)民间借贷担保民间借贷担保是指为借款人向非金融机构借款时提供的担保,目前省内

3、担保公司大部分都是从事该类业务,该类业务的开展要求门槛较低,但是目前法律上存在一定的风险,在后文中进行详细分析。(三)短期融资服务短期融资服务是指担保公司将自有资金直接拆借给借款人,并向借款人收取利息的一种借款行为,并非担保性质的。这类业务目前也是省内众多担保公司的主营业务,但是法律上的风险尤为严重。(四)非融资性担保非融资性担保目前在省内主要指是工程担保和财产保全担保。其中工程担保的资质需要在郑州市建委进行备案,并且需要交纳一部分的保证金,而财产保全担保需要得到法院系统的认可。三、担保公司业务中的法律风险本文主要对目前省内担保市场上主要的两类业务法

4、律风险进行分析,即民间借贷担保和短期融资服务。(一)民间借贷担保出借人的主体风险根据《民法通则》有关规定:合法的民间借贷是受法律保护的。所谓合法的民间借贷,首先必须是指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个人与企业之间,出于自愿原则的借贷。企业间融资不属这个范畴。所以在民间借贷中,企业直接作为出借人在主体上是不适格的。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第七十三条规定:“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股份合作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擅自发放贷款的;企业之间擅自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出借方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并由中国人民银

5、行予以取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的批复》规定:“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并且规定约定的利息应当收缴国有。可见,目前法律对企业间的直接借贷行为是予以禁止的,该种借贷关系无效,不受法律保护。虽然按照目前部分法院的司法实践,一般会判决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支付利息;但各地法院做法不尽一致,按照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完全有可能会被收缴利息。另外,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对出借方可按违规收入处以1倍以上至5倍以下罚款。所以,企业间直接借贷无法按照有效合同处理,约定收取的利息无法保障实现

6、,并有被处行政罚款的法律风险。另外在担保公司提供的直接融资服务中,因为担保公司同样不具备发放贷款的功能,因此上述风险依旧存在。(二)企业间借贷无效时担保的法律风险民间借贷担保通常在担保公司向出借人提供保证担保后,要求借款人向担保公司提供如保证、抵押、质押等反担保措施,这对保障借款偿还极为重要。在企业间的借贷行为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因借款主合同无效而

7、导致担保无效,对出借人是重大风险,对担保人同样存在极大的风险隐患,因为主担保合同无效必然导致借款人向担保公司提供的反担保措施无效,担保公司在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后,无法向借款人进行追究。(三)约定利息过高的法律风险主体适格合法的民间借贷行为可以约定利息,但是如果约定的利息过高将不受法律的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利息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

8、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四)反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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