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判例制度的溯源考察——论我国刑事判例制度构建之必要性-论文.pdf

刑事判例制度的溯源考察——论我国刑事判例制度构建之必要性-论文.pdf

ID:53758589

大小:304.79 KB

页数:4页

时间:2020-04-24

刑事判例制度的溯源考察——论我国刑事判例制度构建之必要性-论文.pdf_第1页
刑事判例制度的溯源考察——论我国刑事判例制度构建之必要性-论文.pdf_第2页
刑事判例制度的溯源考察——论我国刑事判例制度构建之必要性-论文.pdf_第3页
刑事判例制度的溯源考察——论我国刑事判例制度构建之必要性-论文.pdf_第4页
资源描述:

《刑事判例制度的溯源考察——论我国刑事判例制度构建之必要性-论文.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2014年第2期刑事判例制度的溯源考察——论我国刑事判例制度构建之必要性★经济·法律★刑事判例制度的溯源考察——论我国刑事判例制度构建之必要性周光富张理恒(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四川成都610000)【摘要】在当代法律实践中,英美法系的判例法与大陆法系的成文法是两种最重要的表现形式。在我国的近现代法律发展进程中,始终坚持成文法为主导,判例法没有其应有之地位,但当前的世界法律实践已出现了大陆法系的成文法与英美法系的判例法相互借鉴、融合的新趋势。鉴于当前我国在司法体制、基本国情、政治制度、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已经具备了构建-f4事

2、判例制度的基本条件,我国应逐步构建适合基本国情与司法现状的-f1事判例制度。【关键词】刑事判例刑法定罪量刑【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8784(2014)02—116—4一、刑事判例概述法的统一;(4)判例法并非法官造法,对于成文法起的是辅助补充作用。(一)刑事判例的概念(二)刑事判例机制的构成沈宗灵先生指出,“就普通法法系来说,判例机制主要结构构成如下:一是产生基判例法一般是指高级法院的判决,确切地说,是础,即司法裁决(法院判决、裁定),二是传导指一个判决中所含有的法律原则或者规则,对其

3、媒介,即司法裁判的记录、公布、汇编以及出他法院(或者甚至对本法院)以后的审判,具有约版;三是保障系统,即判例具有“垂直约束力”束力或者说服力。”判例的定位并非等同于“案(上级法院的判例对下级法院的约束力)以及例”,共同点在于“例”,也就是有典型性。但“水平约束力”(个案与个案问需遵循先例的约二者又有不同,案例作为一个非法律专业词汇,束力)保障判例得以合理、有效适用的制度。强调的是一个案件的过程及结果,注重的是教育意义,判例则注重于体现延续性、指导性,不仅二、中国建立刑事判例机制的历史背景仅包括案件事实过程,还包括案件的

4、事实陈述、我国成文法与判例法的传统历史悠久。有法分析、法律适用、法律推理和最终的判决。刑事律史学家认为,中国的古代判例与普通法系国家判例是法院创制的、能作为审理案件定罪量刑依所由以形成普通法的历史传统相似,在古代便确据的指导性刑事判决。其具有如下特征:(1)是立了成文法和判例法相结合的宏观法律样态。我国的刑事司法活动中产生的具有典型意义的刑(一)“以礼入法”背景下的刑事判例机制事判例;(2)制定发布主体独特,通常为最高法在中国古代,司法裁判的中心思想在“礼”院;(3)对今后的案件具有约束力,有利于实现收稿日期:2014

5、—03—30作者简介:周光富(1975一),男,重庆江津人,刑事诉讼法学硕士,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办公室主任,二级检察官;张理恒(1983~),男,四川#F-g-.,L,刑法学博士,四川省成都市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三级检察官。116四川文化产业职业学院(四川省F部函授学院)学报2014年第2期与“法”两种价值观之间不断交融、演变。“礼册,上升为固定的法律形式,而使之取得对裁判治”与“法治”原本是不冲突的两个概念。但的约束力。另外。“断例”这种法律形式在宋朝是,“法治”重视的是法律的权威性和确定性,被普遍采用,“断例

6、”指的是将一些具有典型意而“礼治”却以道德为衡量秤杆,强调司法中的义和参考意义的判例收集起来并汇编成册,作为酌情裁量。儒家创始人孔予推崇“礼”的思想在成文法的补充,《熙宁法寺断例》、《中书刑房法律中的应用:“昔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断例》等都是当时判例制度的典型代表。明清时惧民之有争心也。犹可禁御,是故闲之以义,行期的法律在唐宋的基础上又有发展:“凡断罪皆之礼。”孔子认为古代的成文法制定没有司法上须具引律令,违者答三十。若数事共条,止引所的自由裁量余地,过于确定严密而不灵活。而法犯罪者,听其特旨断罪,临时处治不为定律

7、者,家则认为公布成文法是国家权力有效运行的重要不得引比为律。若辄引比致罪有出入者,以故失保证。法律条文越清楚明晰,“明主圣王之所以论。”明清法律对于引律断罪更加严格,也更加能久处尊位”。中国传统的“以礼入法”没有摒明确。统治者将成文法与判例法结合在一起,律除人本位思想,中国古代法律始终无法彻底地是具有较强固定性的法典,其基本精神保持不端正人的本位,更无从产生现代意义的公平、变,与判例作为律的补充,则能够因时制宜,具正义的司法观念。人触犯法律后,先考虑其其身有较强的灵活性。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最份、地位才适用法律。汉

8、代中期以后,社会盛行大程度地发挥了法律和判例在司法裁量中的作春秋决狱之风,根据成文法来定罪量刑的传统受用。到冲击。《春秋决狱》是古代典型“以礼入法”(三)对元代“断例”的评析:判例法的进的判例制度。其特点是直接引用儒家学说或根据一步发展儒家精神来判断当事人犯罪与否,并自由裁量作元朝的成文法典继承于唐宋时期,都有系出判决。从其中所载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