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公益征收征用相关的法律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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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探讨公益征收征用相关的法律问题一、问题的提出2004年3月14日通过的宪法第四修正案,对国家有关公益征收征用方面的内容做出了重大修改,其具体内容为:第一,将宪法原第10条第3款“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用。”修改为“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第二,将宪法原第13条“国家保护公民合法的收入、储蓄、房屋和其它合法财产的所有权。”“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修改为“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

2、定对公民的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我国宪法第四修正案对有关公益征收征用方面的这些重要修改,从过去偏重对公民生活资料的保护,过渡到对包括生产资料在内的公民全部合法财产的全面保护;既确定了国家为了公共利益有权征收征用公民个人财产和农民集体土地,乂确定了国家实施征收征用时必须基于公共利益和依照法律规定,必须给予被征收人、被征用人补偿等基本原则。鉴于我国现阶段有关公益征收征用的普通法律规范散见于各种单行法律、法规之屮;公益征收征用的法律规范也极不完善,没有对公共利益的具体界定,缺乏相关的程序性规范,尚未制定出补偿的具体标准,甚至存在有的法律规范与宪法和法律的相关规定

3、相抵触的情况。这就需要我们在理论上给予适当的解答。二、公益征收与公益征用概念的界定与范围(一)公共利益的界定公益征收征用是基于公共利益。因此,有必要首先对“公共利益”的定位问题进行探讨。“利益”是指人们的一•种需要或需求,或者说是对人们的需要或需求的i种满足。可见“公共利益”就是对公众需要或需求的一种满足。由于人们价值取向的不同,在对公共利益的解读上,有不同的说法和定位。H前理论界多数人都比较赞成德国学者克莱提出的“量广质高”理论。所谓“量广”是指受益人的数量众多,尽可能地使最大多数人能均沾福利,同时,基于国家扶助弱者之立场,也必须考虑受益祥的特殊性;所谓“质高”是指凡是

4、对满足受益人生活愈需要的“亦即与生活需要紧密性愈强的”,就是“质高”的价值标准。在现代社会生活屮,人们有多方面的需要,按照对受益人生活需要的依赖强度来界分,公共安全与衣、食、住、行等基本要素的需要是最重要的,因为人们生活首先需要依赖这些因素。由此可见,在对于公共利益的价值定位问题上,我们认为,所谓公共利益,一是必须要有公共性,必须是不特定的多数人;二是必须要有必要性,而这种必要性必须是基于公众利益或社会发展需要的必要性,不是基于少数特定的个人或单位需要所产生的必要性。由此,我们可以给公共征收征用作以下定义:所谓公益征收征用,就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取得个人和集体的

5、财产(包括所有权和使用权),并给予相应补偿的行为。至于具体在立法的时候怎么样去进行规定呢?笔者认为,可以在对于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的定义的前提下,借鉴外国的一些经验,采用列举式立法例作为原则,详细地列举哪些情况属于公共利益的范囤,这样便于实际操作,减少相关的随意判断。但是列举式立法例不可能穷尽所有现实情况,难免会发生漏洞,血补救的方法就是在列举条款后而加上一条“其他属于公共利益的行为”这-概括性条款。(二)公益征收、征用的范围关于公益征收和征用的对象,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去把握:1、从财产形态上讲,公益征收的标的应既包括有形资产,也包括无形资产。以往理解公益征收的标的,往往局限

6、于有形资产范围之内;在有形资产屮,又主要指不动产的征收。社会生活发展到今天,知识、技术、专利等无形资产对公共利益有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如具有某种专利的产站,其主要价值量往往不在生产这种产甜的物质成本上,而在于其专利技术。国家对该项产品专利技术的征收,是实现公共利益的关键所在。故公益征收的标的,应扩展到对无形资产的征收。2、从公益征收、征用的对象上讲,我国与西方国家存在一些差异。不仅应包括公民个人财产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这一专项财产,也应包括集体所有的其他财产。我国的财产所有制,除国有制和个人所有制外,还有集体所有制;西方国家在财产权上仅存在国有和个人所有两种基本形式,在他们那

7、里集体所有只是个人所有的特殊形式。在我国集体所有制屈于公有制的范畴,是公有制的两种基本形式之一。从实际经济生活看,不仅我国城镇存在大量集体所有制企业,在农村也有大量的乡镇企业,这些乡镇企业分别属于乡镇、村、合作社的农民集体所有。国家公益征收征用的对象,无法排除城市和农村的这些集体所有的财产。本次宪法修改后,我国宪法所列明的公益征收、征用对象,是公民的个人财产和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这一专项财产。但是笔者认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不可能事无巨细,规定出所有征收对象的情况,而现实生活屮除土地以外的其他的集体财产是可能成为征收征用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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