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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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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章程序言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前身是由杭州大学与义乌市人民政府联合于1993年举办的杭州大学义乌分校;1997年,成立义乌商贸专修学院;1999年,在杭州大学义乌分校和义乌商贸专修学院的基础上筹建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2000年,学校改制为民办;2002年,恢复为公办性质,正式建立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坚持“面向市场,面向学生,面向实践”的办学理念和“遵循高教规律,强化实践实效,提升创意创业,发展国际教育”的发展战略,突出创业教育、创意教育、国际教育三大特色,致力于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和创新创业人才,努力建成社会满意度高、服务区域发展能力强、特色鲜明、具
2、有国际影响的全国知名高等职业院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学校自主管理、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1-第二条学校名称为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英文名称为YiwuIndustrial&CommercialCollege,英文缩写为YWICC。第三条学校法定住所为浙江省义乌市学院路2号,网址为http://www.ywu.cn。第四条学校由义乌市人民政府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自主办学,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第五条
3、学校实行中国共产党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简称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校长是法定代表人。学校坚持依法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第六条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秉承“尚德崇文,创业立身”的校训,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第七条学校举办者依法对学校进行指导和监管,保障学校依法自主办学,为学校提供必备的办学条件,保障学校建设与发展经费,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和良好的办学环境。第二章学校权利与义务第八条学校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依法享有自主办学权,依据章程自主管理;(二)按照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拟订招生方案,自主调节专业招生人数比例;(
4、三)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专业;(四)自主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实施教育教学活动;-2-(五)自主开展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及开展与境内外机构之间的教育科学技术和文化交流与合作;(六)自主确定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七)对举办者提供的财产、国家财政性资助、受捐赠财产依法自主管理和使用;(八)法律法规、规章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第九条学校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政策;(二)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积极改善师生员工在校学习、工作和生活条件,为其提供良好服务;(三)依法接受举办者的监督和指导,依法接受社会监督和
5、评议;(四)执行国家教育收费规定,并公开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五)履行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和创新等各项基本职能;(六)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其他机构对学校办学水平、教育质量的监督评估;(七)主动围绕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服务;(八)法律法规以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3-第三章学校职能第十条学校以人才培养为根本任务,积极开展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创新等活动,大力培养“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势需要的应用型人才。第十一条学校以开展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为主,并积极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
6、育、非学历继续教育、留学生教育和其他教育形式。第十二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设置和调整专业,优化专业结构。第十三条学校根据相关政策,自主制定招生方案。学校建立学籍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学校根据自身优势和人才培养目标要求,有计划地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学校建立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实施以教育教学质量为中心的内部评估制度,加强对专业课程质量的监控与评价,推动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第十五条学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积极培养“双师型”教师。教师应自觉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思想道德修养,按要求完成教学任务。第十六条科学研究是学校办学活动的重要内容,是促
7、进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途径。学校通过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实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成果转移,促进专业建设、人才培养和科技进步,提升学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能力。-4-第十七条学校营造自由宽松的学术环境和科学研究氛围,提倡学术自由,倡导严谨求实的学术风气,反对和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第十八条学校鼓励教师个人或集体、学院根据自身条件,自主开展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社会服务;鼓励与其他院校、企事业单位、科研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成果推广等方面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第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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