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353928
大小:166.79 KB
页数:3页
时间:2017-12-08
《研发费用管理或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最大障碍》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研发费用管理或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复审最大障碍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办法》)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指引》)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应当按照各个研发项目单独归集,并设定了人员人工、直接投入等八个研发费用类别。但在实务中,由于高新研发费用与中国现行的企业财务制度、会计科目存在一定的出入,少有企业能够按照《办法》和《指引》的要求单独设置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管理要求的研发费用核算体系。大部分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通过临时拼凑、分拆的方式整理出一定数量的研发项目后,从账上(成本类)硬性分离出符合比例要求的“研发费用”,以满足达到高新企业的要求,待认定成功后完,
2、便不再对公司的研发项目做任何规划,相关研发费用也不做准确归集。等到临近复审,由于没有足量的项目做支撑、与之相关研发费用的比例不符合高新要求,不少企业会选择再次“突击创造”研发项目和与之相关的研发费用,而高新复审的审核标准已远高于高新认定,这一变化导致企业高新复审面临极大的风险。应该说,由于《办法》与《指引》规定的研发费用范围确实与会计科目以及其他规定存在差异,故适当的调整研发费用是被允许的,但应当在一定的时间节点前按照规定的要求提前规划、归集。对于明年需要参加复审的企业,明德税务建议:首先应尽快建立规范的研发费用核算体系,其次要提前做好研发项目的规划,在2012年年底之前准确归集201
3、0-2012三年的研发费用,查漏补缺。这样不仅可以帮助企业顺利通过明年的高新复审,而且对于企业后续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也大有裨益。一、如何建立规范的研发费用核算体系建议企业在现有财务制度的基础上,遵从《办法》以及《指引》的要求。建立规范的财务核算模型,将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单独归集,每年进行一次财务审计,研发费用直接体现在财务报表中。这样,可以体现公司在研发费用管理的规范性。从近年各地高新认定管理的要求来看,部分地区明确要求企业在归集研发费用同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科目归集,没有单独列入管理费用的,要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之前,建立辅助账作为支撑,辅助账和专项审计报告必须相一致
4、。由此可知,建立辅助账,将成为科委对专项审计要求的一个趋势。建立研发费用辅助账,公司需要根据年度开始立项情况和研发费用涉及的八个科目进行记账,这要求企业在年初时就必须要确定研发项目,这样可保证在次年顺利的提取相关的研发费用。二、研发项目如何规划研发项目是指“不重复的,具有独立时间、财务安排和人员配置的研究开发活动”。研究开发活动是为获得科学与技术(不包括人文、社会科学)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活动。在目前的高新管理条件下,企业应尽可能保持每年不低于四项新开展的研发项目。根据《办法》与《指引》的要求,研发开发活动必须要有一
5、定的创新性和先进性。企业可通过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委托知名研发机构研发等方式,确保研发活动的先进性。三、企业在研发费用归集中应注意的问题按照国科发火〔2008〕362号的要求,企业应对包括直接研究开发活动和可以计入的间接研究开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进行归集,具体包括人员人工、直接投入、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无形资产摊销、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和其他费用。在归集以上费用时候,需要重点关注以下问题:1、人员人工:主要是指从事研究开发活动人员的全年工资薪金,员工的在职天数必须在183天以上,而且兼职人员的工资等不应该核算;2、直接投入:必须是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
6、原材料等相关支出;或者企业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达不到固定资产标准的模具、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试置产品的检验费等;3、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研究开发项目在用建筑物也可以折旧;4、设计费用: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也可归集;5、装备调试费:注意批量生产发生的费用不能计入;6、无形资产摊销:主要包括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7、委外费用:要按照发生费用的80%计入,委托方可申报加计扣除;8、其他费用:专利申请维护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等也可计入其他费用,但是其他费用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10%。研发费用归集对于企业高新
7、资质的维持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了能够更顺利的通过明年的高新复审,明德税务建议参加明年高新复审的企业提前做好规划,选定好可证明公司科研能力的研发项目,并按项目对日常产生的研发费用做好归集。四、企业在研发费用调整中应注意的重点问题1、注意与之前向政府部门申报的资料保持一致按照国税函[2009]203号文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在汇算清缴期间向税务机关报送过研究开发费用结构明细表,另外,很多高新技术企业需要按季度、月份向各地科技部门或者园区管委会报送高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