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377-赢时胜-补充法律意见书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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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九)二O一三年三月中国深圳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14楼整层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九)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九)致: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本所律师根

2、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创业板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2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和律师

3、工作报告。在对发行人已经提供的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文件和相关事实进行核查和验证的基础上,本所律师已于2011年5月26日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法律意见书》和《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律师工作报告》(以下分别简称“法律意见书”和“律师工作报告”),并于2011年9月14日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一)》(以下简称“补充法律

4、意见书(一)”),2011年11月28日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3-3-1-1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九)见书(二)”),2012年2月18日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三)》(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三)”),2012年4月5日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

5、意见书(四)》(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四)”),2012年5月13日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五)》(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五)”),2012年6月29日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六)》(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六)”),2012年7月13日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七)》(以

6、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七)”),2012年11月7日出具了《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补充法律意见书(八)》(以下简称“补充法律意见书(八)”)。鉴于发行人的申报材料在中国证监会审核会后期间,发行人聘请的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于2013年3月18日就发行人2010年、2011年、2012年的财务状况出具了“天职深ZH[2013]207号”《审计报告》,发行人在重大合同、会议的召开等方面亦发生了变化,对发行人自2012年9月30日至

7、2012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补充事项期间”)需披露的重大事项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作如下说明:1、本所及本所经办律师依据《公司法》、《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补充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补充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3-3-1-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补充法律意见书(九)在虚

8、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2、本所仅就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而不对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内部控制等其他专业事项发表意见。在本补充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审计、验资报告和内部控制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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