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之完善

我国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之完善

ID:5342770

大小:481.33 KB

页数:5页

时间:2017-12-08

我国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之完善_第1页
我国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之完善_第2页
我国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之完善_第3页
我国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之完善_第4页
我国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之完善_第5页
资源描述:

《我国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之完善》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垦圆蟹l塑ForumonJudicialSystem我国侦查阶段律师辩护制度之完善嚣lnves陈光中(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北京100088)■文辩护权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各项权利中,居于核心的师”、“犯罪嫌疑人的法律顾问”、“法律帮助人”、“辅佐电位。应当说,刑事诉讼的文明史就是辩护权的发展史。由人”,还有将其称为“广义辩护人”。从实然的描述和分析而于律师辩护对于被追诉人权利保障的重要性,世界上发达国言,这些说法均有一定的道理。但是,我们认为,从应然的家已将律师的辩护权从审判阶段扩展到侦查阶段。我国1996角

2、度考量,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所委托的律师,其身份应当事修改的《刑事诉讼法》也规定了律师有权介入侦查程序并是辩护人。具体理由如下:有一定的诉讼权利,但是在立法上和司法实践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修改后的《律师法》试图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这种局刑事诉讼中有三个基本职能,即审判、控诉和辩护。公面。然而,事与愿违,收效甚微。如果律师诉讼权利配置不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参与人的行为都是围绕这三个基本职能展当,不仅会阻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实现,也不利于开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具体诉他诉讼任务的顺利实现。我国当务之急应明确侦查阶段律讼目标是要求对被追诉

3、人定罪科刑,行使的是控诉职能。与币的诉讼地位,并配置与之相应的诉讼权利。控诉职能相对应的是辩护职能。可以这样界定,在诉讼中,如果诉讼主体参与诉讼目的是专门为了维护被追诉人的合法一、我国侦查阶段律师的地位和职责利益,那么其履行的职能就应当被界定为辩护职能。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显然符合这一特征。毫无疑问,1996年修改的《刑事诉讼法》允许律师介侦查并享有一定的诉讼权利,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首先,侦查阶段的律师是为了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利益一大进步。《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而参加诉讼,履行的是辩护职能。我国《刑事诉讼法》规机

4、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定,律师在侦查阶段有权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申诉、控告、为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会见在押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的犯罪嫌疑人。显然,这些行为均是为了维护被追诉人利毛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案件的益,与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辩护人的性质和目标完全相况。这种规定对于在侦查中发挥律师的作用,保护犯罪嫌同。为什么履行这些职能的主体在审查起诉、审判阶段是辩£人的合法权利无疑具有重要意义。然而,遗憾的是

5、,法律护人,而在侦查阶段就不是呢?这在逻辑上难以成立。F没有明确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的地位和身份。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其次,侦查阶段律师是犯罪嫌疑人合法利益的专门维护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因此,按照法律者。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与法院、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在定,辩护人最早只能是自“移送审查起诉之日”受委托,诉讼中进行的可能有利于被追诉人的行为性质截然不同。法查阶段律师不属于辩护人范围。另外,按照《刑事诉讼院在诉讼中也有保障被告人合法权利的职责,如告知被告人》第82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是指当事人、法

6、定代理在审判中享有的法定诉讼权利,为符合法定条件的被告人指辩护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显然,侦查阶段定辩护人,在一些国家法院还有调查核实证据的义务,等师也不属于法律规定的“诉讼参与人”。新《律师法》虽等;即使作为行使控诉职能的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也有履行{扩充了律师在侦查阶段的权利,但仍没有没明确侦查阶段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利的职责,如在诉讼中要全师的地位。在学界,有将之称为“受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面收集证据,包括收集有利于被追诉人的证据,在不同阶段·该文是在《侦查阶段律师辩护问题研究——兼论修订后的(律师法)实施问题》(发表于《中国法学

7、》2010年第1期)一文基础上修史而成。——————————————FOrumonJudicialSystemo圄圃晖霉匾脏侦查机关或者检察机关要告知被追诉人的法定诉讼权利等。或者受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也有权请辩护人参加诉讼,至于轻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的上述行为尽管也是有利于被追罪案件在调查程序和自诉程序中从提起刑事案件起就有权请诉人的,但是这些行为与犯罪嫌疑人委托的律师的行为在职辩护人。英国、美国等国在侦查阶段律师均是以辩护人的身能性质上是不同的。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进行上述行份参加侦查。联合国有关文件也体现了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为,从根本上说

8、,是客观、公正行使控诉权和审判权的要有权得到律师辩护的权利,如《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求,同时也体现了代表公权力机关对作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