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332091
大小:817.10 KB
页数:47页
时间:2017-12-08
《2010年系统强化阶段三国法授课提纲--刘万啸》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系统强化阶段资料联系电话:800-810-69902010司法考试三国法授课提纲刘万啸国际法国际法的渊源第一部分国际法基础理论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的实践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家第二部分国家组织国际法律责任国际法律责任领土第三部分海洋法国际法空间法民航和外空法国际环保法国籍的取得第四部分国际法上的个人外交保护属地属人管辖权的碰撞引渡、庇护第五部分外交与领事关系法交往法条约法第六部分国际争端解决国际争端解决战争和武装冲突法和战争法第一部分国际法基础理论问题一、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条约原则上只对缔约方有约束力,对第三方无约束力国际法的渊
2、源国际习惯:客观要素和主观要素对所有国际法主体都有约束力一般法律原则:各国法律体系共有的原则国际组织的决议辅助资料司法判例各国权威国际法学家学说二、国际法的基本原则★★(2002—55;2007-30;川2008-32)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1)主权: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自保权(国防权、自卫权)(2)主权属性:国家固有的(非国际法赋予的)根本属性、不可分割、历史性地址:海淀区北三环西路双榆树东里29号楼1网址:www.wanguoschool.net系统强化阶段资料联系电话:800-810-69902.不干涉内政原则-
3、--内政:国内管辖事务;不得违反国际法★★3.不使用武力原则。例外:自卫、联合国安理会授权★★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5.各民族平等和民族自决原则:★★【例】下列关于民族平等和自决权说法正确的是:A.民族自决权是指帝国主义殖民统治和奴役下的被压迫民族有权自主决定自己的命运,摆脱殖民统治,建立民族独立国家的权利B.所有民族都有平等的权利,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志,决定自己的命运,参与和从事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务,各国均有义务尊重和促进这种平等权的实现C.民族自决原则中的独立权的范围,只严格适用于殖民地民族的独立D.对一国国内
4、的民族分离主义活动,民族自决原则为其提供了国际法依据6.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三、国际法与国内法关系★★★(2002-57;2005-29,2006-92;2007-32)1.国家有权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制定符合自己国家利益的国内法,但国内法与国际法发生冲突时,由于优先适用其国内法造成其对国际法的违背,该国应承担相应的国家责任。2.条约在中国的适用(1)直接适用、优先适用:民商事领域(2)与相关国内法并行适用:如特权与豁免领域,国内法细化和补充(3)条约须经国内法转化才能适用:如WTO相关协议【例】2007-32.根据国际法有
5、关规则和我国有关法律,当发生我国缔结且未作保留的条约条款与我国相关国内法规定不一致的情况时,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何者优先适用B.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优先适用条约的规定C.如条约属于民事范围,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自由裁量,以公平原则确定优先适用D.我国缔结的任何未作保留的条约的条款与中国相关国内法的规定不一致时,都优先适用条约的规定第二部分国际法律责任一、国际法主体的范围【例】下列哪些属于国际法主体?()A国家B政府间国际组织C争取独立的特定民族D香港E台湾F非
6、政府国际组织G欧盟H雅虎公司I个人二、国家★★★1.国家的四个构成要素:确定的领土、定居的居民、政府、主权2.国家的四项基本权利:独立权、自保权、平等权、管辖权3.管辖权(1)属地管辖权:特点:现代国家行使管辖权的首要依据和普遍形式;优越于其他管辖权;受到一定限制。(2)属人管辖权(国籍管辖权)对象:本国自然人、法人,船舶、航空器、航天器等具有本国国籍的特定物地址:海淀区北三环西路双榆树东里29号楼2网址:www.wanguoschool.net系统强化阶段资料联系电话:800-810-6990(3)保护性管辖权:两种实现
7、方式---外国行为人入境拘捕;引渡(4)普遍性管辖:行使---在本国或不属于任何国家管辖的区域行使4.国家主权豁免――“平等者之间无管辖权”★★(2003—57;2008-32)(1)司法豁免:国家的行为和财产不受他国法院管辖(2)绝对豁免和相对豁免①个案放弃原则(3)豁免的放弃②阶段放弃原则:管辖豁免、诉讼程序豁免、执行豁免A、明示放弃:声明、公告、条约等③放弃方式B、默示放弃:起诉、正式出庭应诉、提起反诉、介入诉讼5.国际法上的承认制度★★(2005-78;07-30)(1)承认对象:新国家、新政府和其他事态国家承认:
8、基于领土变更:独立、合并、分立、分离政府承认:基于剧烈革命、政变等导致的政府更迭;对新政府的承认意味着对旧政府承认的撤销。(2)承认的主体:国际法主体(3)承认方式:明示、默示(建立外交关系、建立领事关系、缔结政治性条约、正式投票支持参加政府间的国际组织)。除非有明确表示,下列行为不构成默示承认:共同参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