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章程(新公司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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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xxxx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共同出资,设立xxxxxxx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xxxxxxx。第四条住所:xxxxxxxxxxxxxxxxxx。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第四章公司注册资

2、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或名称认缴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认缴出资时间 xx货币xx货币 合计  100  第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未按期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6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的出资额和认缴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执一份。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第十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

4、内容。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十一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公司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其他职权。(注:

5、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第十二条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第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第十四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定期会议于每年年底召开(注: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者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第十五条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并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

6、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十六条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注:股东会的其他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可由股东自行确定)第十七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聘任产生。执行6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十八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议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

7、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第十九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经理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决定;(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

8、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股东会授予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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