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管理的通知

关于加强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管理的通知

ID:5311285

大小:216.19 KB

页数:12页

时间:2017-12-07

关于加强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管理的通知_第1页
关于加强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管理的通知_第2页
关于加强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管理的通知_第3页
关于加强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管理的通知_第4页
关于加强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管理的通知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加强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管理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关于加强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合规管理的通知苏保监发〔2008〕122号各银监分局,各人身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各国有商业银行江苏省分行,各股份制商业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南京银行,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江苏省分行,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苏州分行,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各保险行业协会,江苏省银行业协会:近年来,保险业与银行业的合作关系日趋密切,银行保险业务快速发展,在满足客户需求、增加银行中间业务收入、拓展保险服务领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保险业务,杜

2、绝销售误导、违规支付手续费等不规范行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确保《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苏保监发〔2006〕174号)执行到位,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加强销售资格与教育培训管理(一)银行网点应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许可证》方可代理销售保险业务,并应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放置《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284—(二)保险公司银保专管员和银行保险销售人员应持《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上岗。(三)保险公司与银行签署的合作协议应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和本通知要求,明确授权内容、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保险公司对其授权

3、范围内的银行代理行为依法承担责任。(四)保险公司和银行应加强培训教育工作,培训内容不得含有误导性陈述。银行保险销售人员培训工作由银行组织实施,保险公司应银行要求可以提供培训支持。保险公司和银行应分别建立培训档案制度,培训档案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二、正确宣传银行保险产品(五)保险公司和银行应正确宣传银行保险产品,宣传内容不得违反有关监管规定。(六)保险产品宣传资料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者经其授权的省级分公司统一印制。银行网点保险产品宣传资料的摆放由银行负责统一管理。银行应对保险公司送交的宣传资料与保险公司总公司批准使用文件及宣传资料样本进行核对,凡与保险公司总公司批准文件

4、不符的宣传资料,银行应予拒收。银行应建立宣传资料管理台账,详细记录所代理公司提交的宣传资料类型以及相应的批准文件,台账保存时间不得少于两年。(七)银行应建立巡查制度,指定专人对银行网点内摆放的宣传资料进行检查,发现涉嫌违规的宣传资料,应立即予以扣留,并及时进行处理。银行网点擅自制作、使用违规保险产品宣传资—285—料的,监管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八)银行代理保险渠道的产品说明会应由银行支行和保险公司支公司以上分支机构共同组织实施。保险公司应提前5个工作日向当地保险行业协会报告产品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预计参会人数、讲解人、主持人等,并在会后7个工作日内将以下资料向保险

5、公司省级分公司或者经省分公司授权的地市级分支机构进行备案,备案资料至少包括:1.产品说明会召开时间、地点、举办方;2.产品说明会主持人、讲解人及其他参会工作人员;3.产品说明会议程、讲解人员演示课件讲义内容以及在会场演示和散发的其他宣传资料;4.参加产品说明会的准客户名单,现场签单情况统计;5.产品说明会全程录像的声像资料;6.公司认为应当保存的其他资料。声像资料应当全程正面摄录讲解人及其讲解课件,不得剪接编辑;公司应当采取技术手段提高摄录质量,确保声像资料的画面及其声音可以清晰再现产品说明会讲解情况。省级分公司及经省级分公司授权的地市机构应妥善保存上述资料,保存时间

6、不得少于五年。省级分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定期对产品说明会情况进行现场检查。产品说明会主持人、讲解人员及其他参会工作人员应对其在产品说明会上的宣讲内容承担相应责任。本通知所称产品说明会是指各人身险公司支公司以上分支机—286—构与银行联合组织的,以宣传或销售银行保险产品为目的,以会议讲座等形式开展的业务销售活动。以宣传或销售银行保险产品为目的的客户联谊会、客户答谢会等活动属于产品说明会范畴。三、加强销售过程管理(九)银行保险销售人员从事保险销售活动时,应当本着对客户高度负责的态度,引导客户树立正确的保险消费理念,根据客户需求、财务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推荐合适的保险产品。对投保

7、投连险产品的客户,应在投保前对其进行风险评估测试,具体办法由各保险公司总公司制订。(十)银行保险销售人员应提醒客户注意银行保险产品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主动向客户出示保险条款、产品说明书等资料,提醒客户阅读投保提示书。(十一)保险公司使用的投保提示书应包含本通知附件“银行保险产品投保提示书”的内容。(十二)银行保险销售人员负责指导客户准确完整填写投保单、投保提示书等资料,特别是客户住址、通讯方式等信息。指导客户在投保提示书上亲笔书写“本人已阅读本投保提示书,了解所购保险产品”,并签名确认。投保提示书一式两联,保险公司和客户各执一联。(十三)银行保险销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