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股东派生诉讼的历史考察与反思

英国股东派生诉讼的历史考察与反思

ID:5309156

大小:367.12 KB

页数:3页

时间:2017-12-07

英国股东派生诉讼的历史考察与反思_第1页
英国股东派生诉讼的历史考察与反思_第2页
英国股东派生诉讼的历史考察与反思_第3页
资源描述:

《英国股东派生诉讼的历史考察与反思》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LegalSystemAnd,Society{I;I占缸金己口1口年4月(上)英国股东派生诉讼的历史考察与反思李浩摘要股东派生诉讼发端于英国,这是公司法学界的普遍共识。综观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整体发展历程,l843年的福斯诉哈伯特案(Foss~Harbottle)以及后来形成的福斯规则(theFossRule),起到了关键乃至转折性的作用,堪称股东派生诉讼的里程碑。。本文在此就英国股东派生诉讼的历史作了简要的介绍,并就股东派生诉讼的本质作了相关论述。关键词派生诉讼福斯规则诉权中图分类号:D95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l009.0592(201

2、0)04.005.03一、作为派生诉讼起源的福斯规则1843年的福斯诉哈伯特案,是股东派生诉讼发展历史上最1843年的福斯诉哈伯特案及后来的福斯规则,纯粹是法官重要的事件。它正式掀开了现代股东派生诉讼的序幕,实现了英的创造或历史偶然吗?当然不是。权威学者的研究表明,该案所国法旧式合伙规则到现代公司规则的关键性转变。确立的福斯规则,根源于英国l9世纪早期合伙法领域中的某些福斯诉哈伯特案的基本案情是这样的:公司的五个董事通过判决。那一时期,顺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非法人合股公司数量不董事会决议,决定将他们自己拥有的地产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断增JJu的实

3、际情况,法官开始逐渐放弃“非为解散、不干预合伙内出售给公司。这些董事同时也是公司的大股东。公司的小股东部争议”的既有传统做法,转而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的认为,大股东兼董事向公司高价出售地产的行为,侵害了公司本态度和应对策略。其中,Garlenv.Drury就是早期较有代表性的身的利益,同时也使股东的利益遭受了损失据此,公司的两个判例之一。小股东,代表自己和除上述五个大股东外的其他股东,对董事和GarlenDrury案中,法院拒绝对涉案的合伙进行干预,理由发起人提起了诉讼,要求法院颁令宣布大股东作出的上述董事会是有关“合伙条款”已经对原告

4、所诉的不当管理问题做出了事先决议无效,并将大股东获得的超过市场价格的地产价款返还给公安排,并提供了非常有效的内部救济措施。该案中的合伙条款明司。法院审理认为,本案只有公司才是真正的受害人,因而有权确规定,合伙人大会负责每年指定一个由l2人组成的委员会,该向法院寻求救济的也应是公司而不是公司的股东。对此,原告小委员会有权向随后由其召集的合伙人大会就管理者的任何不当股东提出,公司处于大股东的控制之下,其请求不可能在股东大行为进行报告。然而,本案的众多原告没有按照这一合伙条款,会上获得多数支持而通过。遗憾的是,这一今天看来不乏说服力寻求任何形式的事前

5、内部救济措施。。据此,法官艾尔顿(LordEl—的理由,没有博得主审法官的同情。主审的威格热姆副大法官don)认为,在当事人双方没有有效利用合伙契约提供的事先安排(WigramVC.)认为,原告所诉的不公平交易公司就有权予以撤和救济手段之前,法院有充分的理由拒绝对合伙的不当管理问题销,没有按无效交易处理的必要。他明确指出,“股东试图以公司进行任何干预,从而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尽管如此,艾尔顿的名义行使诉权不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为在法律上公司和股东法官并未完全否定法院介入合伙管理的可能性。他明确指出,假起诉的目的不是~回事,股东作为原告不适格,

6、适格的原告应当设原告就合伙管理人的失职行为向委员会进行了清楚地陈述,而是公司”。委员会在这种条件下依然“拒绝或疏于行动“,法院则有可能进行该案中,法院确立了这样的规则:在控制股东、董事等违反义“即时的干预”。务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只有公司本身才是适格的原告,普通该案中,艾尔顿法官指出,法院之所以拒绝干预合伙,是因为股东不能就公司受到的损害或公司内部的不规范行为提起诉讼,当事人没有按照事先约定的条款进行内部救济的尝试。从今天而股东会则有权通过多数决议赦免相关控制股东或董事违反义的立场来看,艾尔顿法官的判断意味着,全体或者多数合伙人所务的行为。也

7、就是说,福斯诉哈伯特案没有确立股东派生诉讼,作出的约定、安排,在处理合伙管理人失职问题上有着完全的约而是体现了英国普通法对股东派生诉讼的否定和排斥。这就是束力,部分合伙人在诉诸事前约定的救济措施之前,无权要求法我们熟知的“福斯规则”。简单来说,福斯规则的最核心内容就是院追究合伙管理人的责任。也就是说,法院实际上承认了合伙多禁止股东个人代表公司进行的诉讼。正如戴维法官在1902年所数成员对内部争议一定程度的处理权限。当然,现在熟知的“多阐释的,“法院不愿意干涉公司在其权限范围内的内部管理,而且数决原则”以及多数股东追认权的行使问题尚未在该案得到确

8、实际上,法院也没有权限这么做。此外,法律也是很清楚的,为了认,尽管本案中合伙章程规定的合伙人数量上限达到1600人,其弥补对公司作出的过错行为,或者为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