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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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2、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五条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第六条审计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如有委员因辞职或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及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第七条审计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策落实等日常事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二)审定、完善公司

3、的内部审计制度并监督实施;(三)负责审计的沟通;(四)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五)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项。第九条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十条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做好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应提前将相关的材料报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对董事会办公室提交的材料认真审阅,做好会前的相关审查工作。第十一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审计部提供的报告进行评议,并将相关书面决议材料呈报董事会讨论。第五章议事规则第十二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在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

4、独立董事)主持。第十三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四条审计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五条审计委员会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第十六条审计委员会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第十七条审计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第十八条审计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

5、书保存。第十九条审计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第二十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第二十二条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遇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第二十三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

6、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辽宁华锦通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提出建议。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独立董事。第四条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第五条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7、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第六条提名委员会委员全部为公司董事,其在委员会的任职期限与其董事任职期限相同,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因辞职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其委员资格自其不再担任董事之时自动丧失。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第七条提名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日常事宜由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协调。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二)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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