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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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关于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和《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保险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推动形成褒扬诚信、

2、惩戒失信的强大合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保监会、中央组织部、中央编办、中央文明办、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资委、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银监会、证监会、公务员局、民航局、外汇局、共青团中央、中国铁路总公司等部门就针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相关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工作达成如下一致意见:一、联合惩戒对象1联合惩戒对象为保险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各类保险机构、保险从业人员以及

3、与保险市场活动相关的其他机构和人员(以下简称“保险领域违法失信当事人”)。二、联合惩戒措施(一)限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限制获得认证证书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当事人,限制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限制获得认证证书。(二)设立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审批参考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当事人,将其违法失信记录作为申请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的依据或参考,以及作为在审批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和期货公司的设立及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实际控制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重大事项变更以及基金备案时的重要参考。(三)设立商业银

4、行或分行、代表处审批参考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当事人,将其违法失信记录作为申请设立商业银行或分行、代表处的审批参考。(四)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及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审批参考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当事人,将其违法失信记录作为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及公司债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的重要参考。(五)股票发行审核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审核重要参考2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当事人,将其违法失信行为作为股票发行审核及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审核的重要参考。(六)境内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或相关人员成为股权激励对象事中事后监管重要参考对保险领域违法

5、失信当事人,将其违法失信记录作为境内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或相关人员成为股权激励对象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参考。(七)上市公司或者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事中事后监管中予以重点关注在上市公司或者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事中事后监管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责任主体予以重点关注。(八)限制部分消费行为对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保险领域违法失信当事人,依法限制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等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乘坐飞机、乘坐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全部座位和其他动车组一等以上座位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中的相关

6、消费行为。(九)申请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参考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当事人,将其违法失信记录作为申请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审批参考。(十)金融机构融资授信参考3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当事人,将其违法失信记录作为其评级授信、信贷融资、管理和退出等的重要参考。(十一)依法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当事人,依法限制其作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十二)限制获取政府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当事人,限制其申请政府补贴性资金和社会保障资金支持。(十三)作为选择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参考将保险领域违法失信当事人相关失信信息作为选择

7、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参考。(十四)加强日常监管检查对保险领域违法失信当事人,相关单位可在市场监管、现场检查等工作中予以参考。(十五)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参考保险领域违法失信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将其违法失信记录作为被聘任为国有独资公司董事、监事及国有资本控股或参股公司董事、监事及国有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重要参考。(十六)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保险领域违法失信当事人为自然人的,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十七)依法限制担任金融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险领域违法失信当事人为自然人的,依法限制其担任银行4业金融机构、保险

8、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违法失信记录作为担任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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