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2695907
大小:37.50 KB
页数:2页
时间:2020-03-29
《两年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为多长.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BeiJingYiXianLawFirm两年半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为多长?李鸿逋是新毕业的大学生,2006年1月应聘到一家高薪技术企业工作。由于该企业可以解决北京市的户口问题,因而求职者趋之若鹜。最后公司百里挑一选中了李鸿逋,李鸿逋很高兴的与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期限为期两年半,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工资为1200元钱每月,试用期过后正式工资为3000元钱每月。李鸿逋初时觉得很高兴,后来了解一些法律知识后,总觉得公司对自己不公平。但咨询过好几个律师,都说公司的行为不违法。【义贤专家律师评析】:这些律师的说法是有道理的。根据《劳动法》及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试用期在两年以
2、下的有明确规定,对于两年以上的,只规定了最上限即不得超过六个月。因此有些用人单位有意在劳动合同期间最大程度的延长劳动者的试用期。案例中李鸿逋与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就属于这种情况。根据新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如果李鸿逋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后,那用人单位的行为就是违法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李鸿逋的劳动合同还有一处也是违法的,李鸿逋的试用期工资只有1200元,远远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正式工期间的工资3000元的80%,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支付给李鸿逋的试用期的工资不应低于2400元。相关法律、法规--北京
3、义贤律师事务所专家律师友情提示: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第二十一条 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
4、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 劳动者(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热情邀您加入咨询交流QQ群:173265467)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有证据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第八十三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5、,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试用期的期限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2BeiJingYiXianLawFirm3、《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1996年10月31日)3、按照《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不超过六个月的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4、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试用一次。4、《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2001-12-24)第
6、十六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2年以内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超过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期限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或者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的期限,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期限,或者按照非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劳动(北京义贤律师事务所新浪微博:@义贤律师事务所)合同只约定试用期,未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劳动者
7、要求约定期限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协商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双方当事人就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一致的,按本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劳动合同期限。第四十二条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续订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试用期。5、《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2001年11月15日上海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第十三条 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不满六个月的,不得设试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