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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29
《mt 214.5-1990 提升容器钢丝绳悬挂装置技术条件.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MT214.5一90提升容器钢丝绳悬挂装置技术条件1主函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提升容器钢丝绳悬挂装置(以下简称悬挂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本标准适用于MT214.1-214.4规定的楔形绳环、螺旋液压调绳器、圆尾绳悬挂装置和扁尾绳悬挂装置四种产品。2弓1用标准GB1184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GB1804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MT214.1提升容器钢丝绳悬挂装置楔形绳环MT214.2提升容器钢丝绳悬挂装置螺旋液压调绳器MT214.3提升容器钢丝绳悬挂装置圆尾绳悬挂装置MT214.4提升容器钢丝绳悬挂装置扁尾
2、绳悬挂装置3技术要求3.1悬挂装置各种产品应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按照经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和技术文件制造。3.2悬挂装置制造中对锻件、铸钢件、机械加工、装配和涂漆的通用技术要求,可按《煤矿机电修配厂通用技术标准》的规定。3.3悬挂装置制造图样上未注尺寸公差的机械加工零件的公差值,应符合GB1804中IT14级公差值的规定。3.4悬挂装置制造图样上未注形位公差的机械加工零件的公差值,应符合GB1184中下列公差值的规定:a.直线度、平面度未注公差按D级公差值;b.同轴度、对称度未注公差按D级公差值;c.圆度公差值应不大于尺寸公差值;d.平行度、垂直度未注公差则按其附表3中12级
3、公差值。3.5悬挂装置所有零部件的材质必须有供应厂的合格证明,否则必须进行鉴别和化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允许以机械性能不低于规定的材料代替.但代用于主要零件时,必须经生产厂技术负责人批准。3.6悬挂装置所有零件必须经检验合格,外购件、外协件必须有合格证明书,方可进行装配.3.了楔形绳环两夹铁绳槽安装后所形成的楔角与楔子绳槽夹角必须一致,其偏差不大于20';夹铁与楔子绳槽间距尺寸偏差不大于1mm,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部1990一10一26批准1990一11一O1实施MT214.5一903.8螺旋液压调绳器油缸活塞和主吊杆应运动灵活,阻力小,空载时最低起动压力不得大于0.3MPa;
4、不论在空载或重载情况下均不得有向外渗油现象。3.9圆尾绳悬挂装置装配时应注入足够的润滑脂,绳头连接套必须能用手轻易转动。3.10扁尾绳悬挂装置的对称绳环与扁钢丝绳的接触面应打磨平整,不得有粘砂、孔眼、裂纹等缺陷。3.11悬挂装置各件产品外露表面应涂色漆,外露加工表面应涂防锈脂。3.12在用户遵守产品的保管、使用、安装规则的条件下,从制造厂发货日期起在两年内,其中使用期不超过六个月,产品确因制造质量不良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制造厂应负责修理或免费更换零件。试验方法与检验规则4.1悬挂装置各产品的检验项目内容及要求4.1.1产品的外观检验目视检查零部件表面应光洁、平整、不允
5、许有气孔、砂眼、裂纹、毛刺、划伤、锈蚀等缺陷,活动部件应灵活。4.1.2产品主要尺寸检验用常规量具检查产品外形尺寸及与外部安装连接有关尺寸及公差,其要求应符合设计的规定。4.1.3楔形绳环楔角及绳槽尺寸检验用专用量具按本标准第3.7条要求进行检查。4.1.4楔形绳环的钢丝绳楔紧连接可靠性检验在专用的试验台上进行检验,试验载荷为该产品工作载荷的1.5倍。加载时间不小于20min,然后检查钢丝绳不得有窜动现象,所有受力件不得变形或损伤.4.1.5螺旋液压调绳器油缸的耐压检验产品全套组装后进行检验,试验压力为该产品工作压力的1.3倍,保压5min,检查活塞、活塞杆以及缸体法兰密封
6、处不得有泄漏现象,各受力件不应有变形或损伤。4.1.6螺旋液压调绳器油缸运动阻力试验油缸在空载情况下通入压力油,测量最低起动压力及正常运动时压力,其值不应超过0.3MPao4.1.7螺旋液压调绳器油缸空载无压密封性能试验将油缸活塞置于2/3行程处,缸内注入无压油,直立放置2h后,检查活塞密封处不应有渗油现象。4.1.8圆尾绳悬挂装置和扁尾绳悬挂装置加工及装配质量检查用常规量具和感官综合检查产品制造质量,应符合本标准3.9-3.10条和设计要求。4.1.9圆、扁尾绳悬挂装置钢丝绳连接可靠性检查在专用的试验台上进行检查,试验载荷为该产品工作载荷的1.5倍,加载时间不小于20mi
7、n,检查钢丝绳连接处是否有窜动现象,各零件是否有变形或损伤。4.2悬挂装置每件产品须经制造厂质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出厂时应附有产品质量合格证。4.3悬挂装置产品检验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当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试制定型鉴定时;b.产品停产两年后恢复生产时;c.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要求时。产品型式检验时,每次抽检数应不少于两件。4.4悬挂装置各产品出厂检验项目应为本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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