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2616010
大小:155.52 KB
页数:5页
时间:2020-03-29
《GA-T 615.2-2006 公安边防反偷渡信息管理代码 第 2部分 案件性质代码.pdf》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ICS35.240.99A90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T615.2-2006公安边防反偷渡信息管理代码第2部分:案件性质代码Codeforthebordercontrolinformationmanagementsystemagainstpeoplesmuggling-Part2:Codeforcasepropertynature2006-04-27发布2006-06-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GA/T615.2-2006A9舀GA/T615《公安边防反偷渡信息管理代码》分为9个部分:—第1部分:案件、人员编号规则;—第2部分:案件性质代码
2、;—第3部分:查获、协办单位类别代码;—第4部分:涉案人员类别代码;—第5部分:偷渡方式分类与代码;—第6部分:偷渡目的代码;—第7部分:涉案财物处理情况代码;—第8部分:案件处理状态代码;—第9部分:遣返编号规则。本部分为GA/T615的第2部分。本部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本部分由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提出‘本部分由公安部计算机与信息处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部分起草单位:公安部边防管理局、沈阳东软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海军、王浩、王莹、刘德军、李涛、巢明峻、马潮技、李世雄。本部分由公安部边防管理局负责解释。GA/T615.2-2006公安边防反偷渡信
3、息管理代码第2部分:案件性质代码范围GA/T615的本部分规定了公安边防执勤工作有关偷渡案件性质的代码。本部分适用于公安边防反偷渡信息的处理和交换。代码表案件性质代码见表表1案件性质代码表代码名称说明1一般2重大相关的立案标准见附录A3特别重大相关的立案标准见附录AGA/T615.2-2006附录A(资料性附录)妨碍国(边)境管理犯罪案件立案标准A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案A1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为重大案件:a)一次组织20人至49人偷越国(边)境的;b)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3至4次的;c)造成被组织人重伤1人至2人的;d)剥夺或者限制被组
4、织人人身自由的;e)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f)违法所得人民币5万元至20万元的;9)有其他严重情节的2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a)一次组织50人以上偷越国(边)境的;b)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5次以上的;c)造成被组织人重伤3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d)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e)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A.2骗取出境证件案A.2.1骗取出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为重大案件:a)骗取出境证件5本至19本(份、个)的;b)为违法犯罪分子骗取出境证件的;c)违法所得10万元至2。万元的;d)有其他严重情节的。A.2.2
5、骗取出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a)骗取出境证件20本(份、个)以上的;b)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c)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A.3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案A.3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人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为重大案件:、1a了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人境证件5本至19本(份、个)的;t!U为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伪造、变造的出人境证件的;C、夕厂违法所得10万元至20万元的;J、曰1有其他严重情节的A.3.2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人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为特别重大案件:al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人境证件20本(份、个)以
6、上的;LIJes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C加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GA/T615.2-2006A.4出售出入境证件案A.4.1出售出人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为重大案件:a)出售出人境证件5本至19本(份、个)的;b)给违法犯罪分子出售出人境证件的;c)违法所得10万元至20万元的;d)有其他严重情节的A.4.2出售出人境证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为特别重大案件:a)出售出人境证件20本(份、个)以上的;b)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的;c)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A.5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案A.5.1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重大案件:
7、a)一次运送20人至49人偷越国(边)境的,应当立案侦查;b)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3至4次的;c)使用简陋、破旧、报废、通气状况很差的船只或者车辆等不具备必要安全条件的交通工具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足以造成严重后果的;d)违法所得5万元至20万元的;e)造成被运送人重伤1人至2人的;f)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g)有其他严重情节的。A.5.2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为特别重大案件:a)一次运送50人以上偷越国(边)境的;b)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5次以上的;c)造成被运送人重伤3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以上的;d)违法所得20万元以上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