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doc

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doc

ID:52544101

大小:42.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20-03-28

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doc_第1页
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doc_第2页
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doc_第3页
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doc_第4页
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doc_第5页
资源描述:

《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青岛市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为加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电梯生产(含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下同)、销售、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技术评估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电梯的具体类别和品种按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布的《特种设备目录》执行。  

2、  第三条 [部门职责]市、区(市)及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保税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是本辖区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规划、建设、房产、工商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 [政府职责]市、区(市)人民政府及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青岛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督促和支持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电梯安全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协助有关负责电梯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做好电梯安

3、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 [加强宣传]学校、新闻媒体、社会团体应当开展电梯安全知识和电梯安全法律的宣传、普及工作,倡导文明乘梯,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六条 [建章立制]电梯的生产、使用管理、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电梯安全运行,其主要负责人对有关电梯安全全面负责。    第七条 [鼓励措施]鼓励推广使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电梯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鼓励研究、开发、示范和推广电梯节能技术,鼓励推行电梯安全事故责任保险制度。    第八条 [举报责任]任何单位和

4、个人有权向负有电梯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电梯安全违法行为和电梯安全事故隐患。第二章 电梯生产与销售第九条 [制造要求]电梯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电梯制造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监督检验证明等资料,并保证所制造电梯的配件供应。    第十条 [销售责任]电梯销售单位应当建立电梯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和销售台账,对其销售电梯的合法性负责,禁止销售无设计文件、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监督检验证明的或者淘汰、报废的电梯。    销售电梯应当与购买者签订书面合同,并约定有

5、关售后服务事项。    第十一条 [资质资格]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其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并持证上岗。    第十二条 [教育培训]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并记录教育和培训情况。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第十三条 [告知要求]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需要安装、改造、维修电梯的,应当在施工前依照有关规定告知当地电梯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第十四条 [监督检验]电梯安装、改

6、造、维修单位需要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电梯的,应当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施工过程监督检验,未经监督检验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 [施工要求]安装、改造、维修电梯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真实、准确填写相关记录、自检报告等。    第十六条 [竣工交付]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在电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竣工验收后三十日内,应当将有关技术资料移交使用管理单位,使用管理单位应当将其存入电梯安全技术档案,并妥善保管。第三章 电梯设置与使用第十七条 [配置选型]建设项目的电梯设置应当执行国家、省、市相关规

7、定和标准,综合考虑急救、消防、无障碍通行功能。    第十八条 [住宅电梯]住宅(含商住两用,下同)建设项目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电梯:    (一)七层及以上或者入户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十六米以上的,应当设置电梯;    (二)七至十一层的每单元可以设置一台电梯;    (三)十二层以上的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少于两台,其中,十二至十四层单元式高层住宅每单元只设置一台电梯时,应当采用联系廊或者屋顶联通方式。    每个单元的电梯至少有一台具备运送童车、轮椅、家具、手把可拆卸的担架的功能。    第十九条 [设置审

8、查]建设项目的电梯设置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标准的,规划部门不得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机构不得发放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第二十条 [配备设施] 安装电梯应当配备视频监控设施。本办法发布前已安装使用的电梯,有条件的应当加装视频监控设施。    第二十一条 [电梯选购]电梯使用管理单位应当购置符合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