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事检察制度发展价值取向和其影响与适应(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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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国刑事检察制度发展价值取向和其影响与适应(上)  党的十八大报告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为推进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奋斗目标之一,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是十八大报告所提出的法治的新的16字方针,联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16字方针,深刻表明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入了新阶段。12宪法是实施法治的根本准则。根据宪法规定,在我国政治体制中检察机关是

2、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刑律不善不足以害良民;刑事诉讼律不备,即良民亦罹其害。”[1]刑事诉讼直接关涉公民的基本权利,刑诉法因具有保障人权的重要价值而被称为“小宪法”或“行动中的宪法”。在刑事诉讼中,一方面,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审查批准(决定)逮捕职能、公诉职能、控告申诉职能等各项检察职能以法律监督为本质、本体、本源;另一方面,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2]是我国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之一。十八大报告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这是

3、执政党第一次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入行动指南,无疑具有“划时代的意义”。规制权力、保障权利是法治的精髓,也是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核心。因此,全省各级院检察长和省、市(州)两级院检察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如何在党的领导下,在组织、领导和指导全省检察机关的检察人员执行修改后刑诉法(以下简称新法)的过程中,切实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准确把握我国刑事检察制度发展的价值取向及其影响和适应,进而将标志着刑事法治文明重大进步的新法制度转化为检察实践中的严格的执法行为规范,不断促进司法公正,是当前值得深入探讨的重要课

4、题。一、价值取向:强调“人权、程序、证据、时效、监督”五个意识,推进刑事法治文明12中央政法委在召开的实施新法座谈会上强调各级政法机关要强化人权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时效意识、监督意识。高检院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上指出,这“五个意识”是这次刑诉法修改的价值取向。我们认为,人权意识居于“五个意识”之首,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本质属性,如何通过刑事诉讼在惩罚犯罪的同时,实现保障人权的价值目标,是我国刑事诉讼立法长期关注并且不断加以推进的重点。1979年第一部刑诉法开创了我国刑事

5、诉讼的法制之路,明确规定“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3]1996年刑诉法第一次修改吸纳了无罪推定的合理内涵,明确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4]同时首次规定在侦查阶段的律师介入和实施庭审方式改革、完善对公民的权利保护等都彰显着刑事诉讼中的人权事业的发展。新法根据2004年3月修宪时所确立的“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宪法原则,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总则并作为第二条所规定的刑诉法基本任务之一,[5]体现于刑事诉讼各阶段、各程序和各项具体的刑事诉讼活动细节之中,并且通过

6、构建严密的诉讼程序、确立严格的证据标准、规范各诉讼阶段的时效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以确保“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实现,尤其是紧紧围绕以往司法实践中仍然存在的“重打击犯罪轻人权保障、重实体轻程序”等突出问题,确立了“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这一重要原则。[6]同时调整、创制、完善了一系列新的制度和新的要求。[7]其中,突出有如下方面与检察制度的发展和检察工作的完善密切相关。(一)非法证据排除121.新法上的非法证据以侦查取证行为侵犯人权为核心要素。根据新法和新规则的规定,非法证据包括:

7、一是采取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刑讯逼供是指使用肉刑或者变相使用肉刑,使犯罪嫌疑人在肉体或者精神上遭受剧烈疼痛或者痛苦以逼取供述的行为;其他非法方法是指违法程度和对犯罪嫌疑人的强迫程度与刑讯逼供或者暴力、威胁相当而迫使其违背意愿供述的方法。二是因收集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而应当予以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却不能补正或作出合理解释的物证、书证。可能严重影响司法公正是指收集物证、书证不符合法定程序的行为明显违法或者情节

8、严重,可能对司法机关办理案件的公正性造成严重损害;补正是指对取证程序上的非实质性瑕疵进行补救;合理解释是指对取证程序的瑕疵作出符合常理及逻辑的解释。[8]第一层次的非法言词证据系收集言词证据的方法直接侵犯相对人的人身权;第二层次的非法物证、书证系收集物证、书证的方法因程序违法而侵犯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显然,侵犯人权是构成非法证据的核心要素,新法构建非法证据排除法律制度旨在强化刑诉法的人权保障功能。122.以新法规定的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仅严重侵犯人权,而且容易导致冤假错案。非法取证是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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