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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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持续增长,根据《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指下列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第三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规模和绩效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进行综合考评确定。第四条对于公司引进高级管理人员或对公司有杰出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适当参考引进高级管理人员原有的薪酬水

2、平及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的贡献情况另行拟订其薪酬激励方案。第五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确定遵循以下原则:(一)收入水平与公司规模和效益相适应的原则;(二)与绩效挂钩,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原则;(三)薪酬标准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第二章薪酬的标准和构成第六条公司独立董事每年给予固定津贴人民币8万元(含税),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不享有董事津贴;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每年给予固定津贴人民币5万元(含税)。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按照其资历、所任岗位职责及公司对应该岗位的薪酬及绩效考核奖励标准执行;同时给予其所任董事、监事的固定津贴1.8万元。上述人员按《公司法》和《公司

3、章程》相关规定行使其他职责或出席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等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七条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其在公司担任的最高职务,按照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能力等级,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确定,包括基本工资、加班工资、绩效工资。按月发放,每年可调整一次,上述人员的年度工资范围在人民币10-50万元之间。绩效工资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每月根据职位设定的年度KPI指标完成率及岗位绩效评价结果计算发放。绩效工资的计算方式如下:职位绩效工资占基本工资的比例效益工资计算公式总经理50%0.5×p×a营销副总45%0.45×p×a生产副总45%0.45×p×a研发副

4、总45%0.45×p×a工程技术副总45%0.45×p×a董事会秘书45%0.45×p×a财务总监45%0.45×p×a其中p为员工年度职位每月的基本工资;a为个人绩效成绩产生的基本工资系数,根据分管工作的KPI指标考核结果计算。第八条担任分、子公司负责人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除上述第七条计算的工资外,增加经营绩效奖。经营绩效奖在超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所下达的目标后,方可提取。经营绩效奖的基数为:(分、子公司实际实现净利润—净利润目标数)×5%。实际发放数根据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的其他KPI考核指标,进行考核评分后确定。具体公式为:经营绩效奖的发放数==经营绩效

5、奖的计提数×KPI得分/100第九条鉴于每个经营年度的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得出的结果在经过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后可进行一定的调整。而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监事按照上述规定计算出来的结果进行调整时,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以通过后的金额为准。第三章薪酬的考核和发放第十条经营年度开始前,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根据公司的总体经营目标制订工作计划和目标,分别签署目标责任书(其中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与董事长签订目标责任书,其余人员与总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担任子公司负责人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总经理签订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目

6、标责任书将作为上述人员年度薪酬考核的依据。第十一条独立董事、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的固定津贴按月发放。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根据每月绩效结果发放;担任子公司负责人职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绩效奖在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经营业绩等进行考核后发放。第十二条经营年度结束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成立考核小组,依据目标责任书对上述人员进行年度考核,确定上述人员的年度经营绩效奖,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批确认。第十三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在所分管业务范围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违法、违规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根据造成损失的程

7、度,相应扣减绩效工资或经营绩效奖直至不予发放。第十四条KPI指标的设定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确定各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KPI指标,同时与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的目标责任书中会设定各人分管工作的KPI指标。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制度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经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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