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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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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婚时共同财产分割的具体方法夫妻共同财产概述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婚姻法司解(三)与财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概述《婚姻法》第17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关于《婚姻法》第17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这具体包括:(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
2、破产安置补偿费。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一、男女平等原则。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夫妻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二、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同时在份额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三、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离婚案件,在财产分割时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适当多分。婚姻法第46条规定了一方因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和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四、有利生活、
3、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改生产资料、能够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不可分物按照实际需要和有利于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一方应依据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的补偿。五、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所有权,有权处理自己的财产。法律赋予当事人协商的权利,充分体现了私法中的意思自治。同时,约定优先于法定有利于减少家庭矛盾,有利于促进家庭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共同财产的分割方法根据婚姻
4、法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一人一半,一方对婚姻有过错除外。分割方法包括:1、实物分割:在不影响财产的作用、价值和特定用途下,对财产进行分配,双方取得各自应得份额。2、价款分配:将共同财产变卖,将变卖所得款项进行分配,各自取得各自应得份额。3、价格补偿:一方取得共同财产,给予另一方相当于一半价格的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一、首次明确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是共同财产。司法解释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
5、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司法解释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三、首次明确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司法解释第十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
6、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四、明确规定当事人协议离婚未成则事先达成的附协议离婚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不生效。司法解释第十四条: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
7、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感谢观摩!国际法商系专升本1021、1025班PPT制作:张瑜嘉资料查找:陈喆余佳远姜渭卿法条查找:马宁华汪涵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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