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2229005
大小:14.95 KB
页数:2页
时间:2020-03-25
《家庭农场制度规定章程.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唯葡家庭企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第二条企业名称:郸城县唯葡家庭企业第三条企业地址:郸城县宁平镇张集村第四条企业负责人:张伟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葡萄、果树和蔬菜种植与销售,家禽、水产养殖与销售,葡萄加工与观光采摘,餐饮。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
2、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人,申报的出资为500万元。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
3、本企业成立日期2014年6月12日。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十五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4、第十六条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第十七条企业清算结束后,投资人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人应当编制清算报告,并于十五日内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