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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暂行条例.docx》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发布单位】81902【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86-01-25【生效日期】1986-04-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广东省矿产资源开发管理暂行条例(1985年12月25日广东省第6届人民代表大会委员会第17次会议批准,1986年1月2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第一条第一条为加强对我省矿产资源的统一管理,保证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我省矿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条例。第二条第二条本暂行条例适用于国营、集体企业和个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对呈固体、液体
2、、气体状态的各种金属、非金属、燃料等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第三条第三条矿产资源属国家所有。在地表或地下的矿产资源,不因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而改变其国家所有的性质。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利用。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侵占或破坏矿产资源。第四条第四条地质勘探和矿产开发利用,应服从国家的统一规划与布局,贯彻综合勘探、合理开采和综合利用的方针。第五条第五条实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的原则。国营、集体矿山企业和个人采矿,必须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缴纳资源税。第六条第六条不得在下列地区开采矿产资源:(一)港口、机场、国防工程设施圈定的范围内;(二)重
3、要工业区、大中型水利工程设施、防洪工程设施、城镇市政工程设施附近一定距离内;(三)铁路、重要公路、重要河流、堤坝一定距离内;(四)国家和省圈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五)国家和省重点保护的不能移动的历史文物和名胜古迹所在地。在特殊情况下须在上述地区开采矿产资源时,应报省人民政府批准。第七条第七条省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矿委会)是省人民政府的矿产资源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矿产资源较为丰富的市(地区)、自治州、县(市)应成立矿产资源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矿委会),隶属本级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
4、署)领导,在本行政区域内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未成立矿委会的市(地区)、县(市),由市(地区)、县(市)人民政府指定有关部门行使综合管理本行政区域矿产资源的职能。第八条第八条开采矿产资源实行采矿许可证制度。(一)省属单位开办国营矿山企业,由省矿业主管部门向省计划委员会报送计划任务书,经省计划委员会批准,由省矿委会发给采矿许可证。(二)市(地区)、自治州开办矿山企业,县(市)开办和民办中型以上矿山企业,由省矿业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矿委会审批,发给采矿许可证。(三)县(市)开办小型矿山企业,由市(地区)、自治州矿业主
5、管部门审核,报市(地区)、自治州矿委会审批,代发采矿许可证。(四)民办小型矿山企业,由县(市)矿业主管部门审核,报县(市)矿委会审批,代发采矿许可证。个人采挖零星矿产,由县(市)矿委会审批,代发临时采矿许可证。(五)市(地区)、自治州、县(市)矿委会代发采矿许可证,均需报省矿委会备案。第九条第九条本暂行条例颁布前已在开采的矿山企业,分别向第八条规定的矿委会申请补领采矿许可证。第十条第十条采矿许可证(包括临时采矿许可证)由省矿委会统一印制。采矿许可证不准买卖、租赁、抵押、转让。矿山企业领到采矿许可证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
6、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并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登记。第十一条第十一条对地质资料和矿产储量实行统一管理制度。地质勘探单位和矿山企业应按规定及时向省地质矿产局汇交和填报各种地质资料。第十二条第十二条地质勘探单位提交矿山建设设计利用的地质勘探报告,由省以上矿产储量委员会审查批准。第十三条第十三条开采矿产资源必须遵守国家和省的关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规定,防止污染环境和水土流失。矿山企业开办前,应具有经过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和解决环境影响的有效措施。耕地、植被等因采矿受到破坏的,矿山企业应因地制宜,作好
7、植树、种草、复田、复标规划,列入矿山生产建设计划,分期分批实施。第十四条第十四条地质勘探单位和矿山企业因地质勘探或采矿需要占用农田、山地、森林和建筑物等,或使其造成损失的,应按《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广东省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征地手续,并及时给予合理补偿。第十五条第十五条从事矿产开发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国家和省关于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的规定,具备必要的安全、卫生条件,做好安全生产,严禁违章作业。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在地质勘探、矿山建设和开采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文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
8、办理。第十七条第十七条矿山企业在民族自治地方开采矿产资源,应当兼顾国家与当地民族的利益和群众的生产、生活,作出有利于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建设的安排。第十八条第十八条国营矿山企业和民办中型以上矿山企业必须进行正规设计。正规设计应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地质勘探报告和计划任务书。第十九条第十九条国营矿山企业对具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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