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律师法的修改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影响及对策

浅谈律师法的修改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影响及对策

ID:5208875

大小:38.50 KB

页数:7页

时间:2017-12-06

浅谈律师法的修改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影响及对策_第1页
浅谈律师法的修改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影响及对策_第2页
浅谈律师法的修改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影响及对策_第3页
浅谈律师法的修改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影响及对策_第4页
浅谈律师法的修改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影响及对策_第5页
资源描述:

《浅谈律师法的修改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影响及对策》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浅谈律师法的修改对职务犯罪侦查的影响及对策一、新律师法涉及侦查部分的条文的理解与探讨(一)律师会见权。新《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本条的修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律师介入侦查时间的不同。二是律师会见的批准问题。只需“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三证齐全即可。三是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不受监听。(

2、二)调查取证权。新律师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律师自行调查取证的,凭律师执业证书和律师事务所证明,可以向有关单位或者个人调查与承办法律事务有关的情况。”本条吸收了《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同时又突破了旧律师法第三十一条即“律师承办法律事务,经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调查情况”的限制。不管有关单位或个人同意与否,律师都可以依法向他们调查取证。从本条规定也可以看出,律师向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被害人提出的证人收集证据材料,可不需经人

3、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许可。(三)律师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的权利更为广泛。新律师法第34条规定,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上述“三性”难免给检察工作增加以下三方面的难度:(1)增加取证难度。(2)增加固定证据的难度。(3)增加拓展线索、扩大战果的难度。可见,挑战显而易见。但是,挑战就是机遇,压力就是动力。上述“三权”、“三难”有利于促使检察机关苦练内功,严格公正执法,提高工作能力、水平和案件质量。二、对职

4、务犯罪侦查工作可能产生的影响(一)犯罪嫌疑人供述可能出现反复,零口供案件将会增加。律师提前介入侦查讯问,并且不受监听。律师依法为犯罪嫌疑人分析其所交代事实的法律性质和后果,犯罪嫌疑人因畏罪而产生动摇心理是正常的,因而其供述产生反复也是必然存在的。但如果律师违背职业操守,甚至违纪违法,给犯罪嫌疑人进行“指点”或者“通水”,势必强化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翻供、拒供进而产生零口供的现象必将大幅增加。(二)证人证言将趋于不稳定,证人避证、逃证现象将更突出。在受贿案件中,行受贿人之间本来就存在着直接的利益关系,受贿人在某一地域或者行业一般都

5、有较大的“能量”。行贿人一旦作证,其经营的各种关系甚至在行内的“声誉”将会受到毁灭性的打击,这是行贿人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而在实践中,行贿人勉强配合,通常都是迫于法律的权威以及政策压力。因此行贿人的心理状态往往是两难的。一旦律师介入其中,行贿人的心态会产生微妙的变化,尤其是当律师为了帮助犯罪嫌疑人脱罪,极有可能教唆行贿人逃避侦查,这将使反贪侦查取证工作陷入更为被动的境地。(三)是同案人之间串供的可能性增大。由于律师取证权的完善和保障,律师在检察机关第一次接触嫌疑人的同时,双方在证据收集的层面上的对抗就已经开始。如果在有同案人的情况下

6、,检察机关尚未获悉同案嫌疑人或者重要证人如行贿人的情况下,律师先于检察机关有意无意地“暗示”或提醒相关人员,从而帮助案件当事人实现串供目的的可能是存在的,这势必会使窝案、串案的办理难度相应增加。(四)侦查行为“保密”期限将缩短。职务犯罪呈窝案、串案上升现象。律师介入侦查活动中,因政策感化而检举立功的有关线索已无密可保。新律师法强化了律师独立办理法律事务,不受限制和干预,律师在会见过程中,自侦部门不得派员在场直接干预,不得被录音,间接干预。如果律师出示某种意图,有的线索将会被泄露、暴露出来。有的可能涉及律师自身或与律师关系密切的有关司

7、法干警或其他公务员,这样情况会更复杂。(五)是成案率将降低、无罪判决率可能上升。由于律师取证权的扩大,取证质量的提高,大量的证据、合理的辩解将可能影响公诉人的指控和法官的裁判,案件不能起诉或者被宣判无罪案件将可能增加。三、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应对新律师法实施之策略从上文的分析中,不难看出新律师法给侦查取证工作带来的冲击。有人认为须完善立法以强化侦查措施和手段、完善证人制度等,这的确是彻底解决此问题的有效途径。然而,完善立法需要一个长期而繁复的过程,并不能解决当前反贪侦查工作所面临的困境。在现有法律框架下,反贪侦查部门应该积极调整,以

8、寻求有效的应对之策。(一)加强信息情报工作。要逐步树立“信息主导侦查”观念,重视发挥信息情报的侦查破案功能,目前重点是要加强以下工作:一是建立信息情报专门机构。配置专门人员从事贪污贿赂犯罪信息情报的收集和研究,建立侦查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