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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12-06
《上海金融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手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上海金融学院教务处沪金院教通字〔2008〕69号关于印发上海金融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二级学院、教学系(部):从2007级本科生起,第二课堂作为社会实践项目正式列入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审核学生毕业资格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做好我校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的管理工作,教务处会同团委、学生处、党委宣传部、科研处等部门,在广泛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上海金融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和《上海金融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教务处。特此通知。附件:1.上海金融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2.上海金融
2、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3.上海金融学院第二课堂活动项目记载及学分认定表4.上海金融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登记汇总表 教务处团委学生处党委宣传部科研处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上海金融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营造具有创新型特征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教育环境,鼓励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正确处理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的关系,积极参加第二课堂的学习与实践活动,根据《上海金融学院本科阶段教育学分制实施方案》和学校的实际,制订本暂行办法。第二条学校有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学生素质拓展和实践教学的新形式和新途径,合理、规范地安排学生第二课堂的各项活动,为学生素质提高和个性发展提供更宽广
3、的空间。第三条学生必须参与第二课堂的学习与实践活动,并需获得4个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第四条学校第二课堂活动的项目分为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文化艺术与身心发展、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技能培训与职前教育、特色项目及其他等七方面。二级学院(系、部)可根据自身学科专业特点,组织上述所列项目之外的特色第二课堂活动。第五条学生参与第二课堂活动的形式为:参与各级各类部门组织的素质拓展项目;有计划开设的第二课堂课程及讲座;学生科技素养和人文素养的考试考核;学生在校内外各项活动中取得的成果,包括获奖、授予称号、发表论文作品、取得专利;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各种证书等。第六条
4、二级学院(系、部)负责对本院(系、部)学生第二课堂学分的认定,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等职能部门负责协调和处理第二课堂学分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第七条二级学院(系、部)要为学生认真设计第二课堂的学习与实践活动。学校向学生发放《上海金融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手册》。学生应根据第二课堂的具体项目要求,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和能力参加相应的学习实践活动,并经过认定取得相应的第二课堂学分。第八条学生将自己参加第二课堂活动的内容及时据实填入“上海金融学院第二课堂活动项目记载及学分认定表”的“项目名称”中,每学期结束时交由院(系、部)进行学分的认定。第九条二级学院(系、部)每学期对本院(系、部)学生第二课堂的
5、成绩进行一次审核和登记。学生毕业时,由学生所在院(系、部)一次性向教务处提交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手册和“上海金融学院第二课堂学分登记汇总表”,并由专人负责进行成绩登记。第十条本暂行办法自2007级本科生起试行。上海金融学院学生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细则一、思想政治与道德素养主要记载学生参加党、团组织的重要活动和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以及班级组织的思想政治主题活动或主题团日活动。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的,可获得第二课堂学分0.2个,参加班级组织的思想政治主题活动或主题团日活动的,可获得第二课堂学分0.1个;参加或组织与思想政治、道德品质、政治理论相关的理论征文等竞赛活动获奖,获得第二课堂学分认定标准为:
6、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国家级32.521市级221.51校级10.70.50.2党团员能认真履行义务、能按时参加党团组织活动、无违法乱纪行为、无不诚信纪录,并且在参与校园文明建设和倡导社会文明新风方面有特别突出的事迹或获得校级以上相关表彰的经院(系)“第二课堂”学分认定小组讨论统一标准后可酌情给予0.2—1第二课堂学分。二、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主要记载学生组织或参加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以及在活动中的重要表现和取得的成绩。凡参加志愿者活动、暑期三下乡等社会实践活动,经组织方或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的服务对象单位盖章确认后,每次达2小时的给予0.1第二课堂学分,一年累计超过1个第二课堂学分的,按
7、照1学分计。受校级以上单位表彰的优秀志愿者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的,可给予第二课堂学分:获得优秀志愿者或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称号国家级5市级3区级1.5校级1三、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主要记载学生课外所从事的创新创业活动以及在参加各级各类学术科技、创新等比赛中取得的成绩。学生积极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创造发明竞赛、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各级竞赛并获奖的,可给予第二课堂学分: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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