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可随时要求还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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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条未约定还款日期可随时要求还款法律常识微信号Study_law功能介绍汇集法律资讯,提供律师独特观点,每天一条法律知识,打造完美法律达人。新闻案例2013年元旦,蒋某的朋友刘某因为生意上周转不灵,向她借款30万元,并出具了借条。到了同年5月9日,刘某称自己手里有点余钱,便先还给了蒋某10万元,之后经蒋某同意,刘某重新开具了一张借条给蒋某,借条上没有约定还款日期。自此之后刘某绝口不提借款的事情,到了2015年12月底,蒋某通过电话与刘某沟通还款事宜,而刘某称该借款诉讼时效已过,蒋某无权要求其归还借款。蒋某只得向法院提起

2、诉讼,要求法院判决刘某偿付20万元借款及利息。律师点评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普通诉讼时效为两年,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本案中,刘某所出具的借条上未注明还款日期,对未定履行期限的借条,债权人蒋某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经催告刘某仍拒绝还款,此时为蒋某的权利被侵害之时,其诉讼时效开始计算。因此该借款的诉讼时效未超过法定诉讼时效。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

3、利被侵害时起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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