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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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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用证的种类1第一节不可撤销与可撤销信用证一、不可撤销信用证(IRREVOCABLECREDIT符合UCP500的规定该信用证的特点是开证行的付款承诺和信用证的不可撤销性2不可撤销信用证1、定义和承诺(UCP500)对于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而言,在其规定的单据全部提交给指定银行或开证行,符合信用证条款和条件时,即构成开证行的确定承诺去支付、承兑信用证项下交来的汇票或单据。信用证中标明“IRREVOCABLE”字样。开证行的确定承诺表现在信用证最后的“承诺条款”(Un-dertakingclause)。如
2、:We(IssuingBank)herebyundertakethatdraft(s)drawnandincompliancewiththetermsoftheCreditshallbedulyhonouredonduepresentation.3*信用证规定即期付款的,开证行须即期付款;*信用证规定延期付款的,开证行须按照信用证规定的可以确定的到期日付款;*信用证规定承兑:1)由开证行办理的,开证行须承兑,并于到期付款;2)由另一家受票银行办理,如果该行没有办理,开证行也要负责办理(体现出开证行的第
3、一付款责任)。*信用证规定议付的,开证行须无追索地支付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汇票的付款人必须是开证行而不能是申请人。不可撤销L/C开证行履行的承诺42、信用证的不可撤销--Irrevocability.不可撤销信用证未经当事人的任何一方(开证行、保兑行、受益人)同意,是不能修改和撤销的。如需修改或撤销,必须得到其中一方的同意。受益人不管是接受还是不接受修改,应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复。特别应注意的是同一份修改,可以有几项修改内容,要接受都接受,要不接受都不接受,不能只接受其中的部分条款。3、不可撤销信用证的识
4、别信用证可以是可撤销的也可以是不可撤销的(UCP500)。所有信用证应标明是可撤销还是不可撤销的,如果没有标明,该信用证应视为不可撤销的。4、实务中不接受可撤销的信用证。可撤销信用证的识别信用证中标明“REVOCABLE”字样。语言表述:WeherebyundertaketoreimburseyouforalldraftshonoredbyyouinaccordancewiththetermsofthisCreditpriortoyourreceivingnoticeofcancellation.软条
5、款的存在。6软条款L/C的软条款就是受益人不能主动控制能否满足其要求而得到付款的条款。例如:受益人须提交买方或其代理人签发或会签的相应单据,其签字必须与开证行或通知行的签字样本相符。付款条款标明:只有在货物再出口得到货款后才付款;只有在货物清关后或由主管当局批准进口后才付款7软条款案例中国东方公司向外国某B公司出口一批冻对虾,合约规定以信用证方式结算,凭卖方开具的见票后30天付款的跟单汇票议付。经卖方反复催促,B公司于2011年6月20日开来信用证,规定装运期为7月20日,并规定“本信用证在你方收到授
6、权书后方生效。”东方公司审证时误以为此条属正常银行业务条款未提出异议。7月5日,东方公司装船完毕,议付交单时,因信用证未生效而被拒绝,即电告B公司“货已装船,但无授权书”。87月8日,B公司告知授权书办理需要时间,要求将信用证付款方式改为托收,并采用“承兑交单见票30天付款托收”。因货随船已起航两天,东方公司只得回电同意,但要求托收费由B公司负责。B公司对此确认。8月21日,代收行电告,7月21日B公司承兑,8月20日收款时拒付,其理由是产地证与发票合二为一,不符合当局规定,并且产地证上的重量与发票上
7、不一致,无法通关。东方公司立即纠正,通过委托行重寄发票、产地证。但B公司仍不付款。后经第三方调解,降价20%付款。但代收行、委托行因B公司不承担托收费,便从货款中扣去托收费。最终东方公司不仅损失20%货款,还要额外支付托收费。第二节保兑与不保兑的信用证保兑信用证(CONFIRMEDCREDIT):除开证行以外的另一家银行对信用证作出了付款保证,该信用证即为保兑信用证。不保兑信用证(UNCONFIRMEDCREDIT):指只有开证行的付款保证,没有另一家银行承担保证兑付责任的信用证。49CONFIRMA
8、TIONINSTRUCTIONSWITHOUT10保兑行为的关键信用证保兑与否,除了取决于开证行的意愿外,更重要的还在于指定银行是否愿意参加保兑。如果被指定银行拒绝接受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不对信用证提供保兑时,应毫不延迟的将上述事实通知开证行。11什么情况下要求保兑信用证金额较大,超过开证行本身资力,受益人担心开证行的偿付能力。开证行为地方性银行,其资信不为人所熟悉。开证行所在国家(或地区)政局不稳定,贸易政策变更频繁,外汇短缺,或外汇管制严格等。12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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