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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ppt》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PPT专区-天天文库。
1、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趋同一、国内外经济环境对会计影响国内外经济环境对会计影响进入21世纪后,市场经济高速发展,会计准则大力提出和广泛实施阶段全球经济尤其是加入WTO之后,一体化浪潮不可避免。加入WTO以来,我国经济无论是在广度还是深度上都快速地融入到了世界经济体系,进出口贸易保持快速增长,国际贸易总量稳居世界第三位。迫切需要有一套公认、一致、科学的会计标准来规范企业会计行为,确保生成公开透明、高质量的会计信息,促进企业的国际经贸交流和投融资活动。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市场经济的建设,一要靠诚信,二要靠法制,两者不可或缺,但都与会计密切相关会计信息质量的高低,直接影响投资者对
2、资本市场的信心,直接影响社会公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公众利益的需要提高我国对外开放水平的需要不断完善会计准则,为深入实施“请进来”和“走出去”战略,扩大互利合作、实现共同发展提供标准趋同、可比互通的统一信息平台,进一步优化我国投资环境,全面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推进我国会计国际化的需要我国经济在国际舞台中正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会计作为反映和监督经济活动、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也应走上国际舞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二、中国会计准则历史沿革与国际协调中国会计准则历史沿革第一阶段,上世纪80年代,学习西方会计准则第二阶段,上世纪90年代,推出基本会计准则及少数具体会计准则,合并各行业会计制度,形成
3、统一企业会计制度作为过渡。第三阶段,本世纪开始,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到取代会计制度。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会计信息作为公共信息资源和国际通用商业语言,其相互可比、真实公允,对各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的融合发展,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在这种背景下,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国际趋同化业已成为一种必然趋势。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与欧盟协调欧盟从2005年开始实施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中国与欧盟实现会计准则等效已有共同的制度基础。2005年以来,双方开展了密切的会计合作。2005年11月,中国与欧盟签署了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及双边合作联合声明。2008年1月,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签署了持续趋同工作机制备忘
4、录,就人员交流、工作方式和持续趋同工作的内容达成了共识。香港于2005年开始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两地仅存关联方认定和部分长期资产减值转回两项差异,这与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现存的差异一致。双方于2007年12月6日签订了两地会计准则等效联合声明,确认了内地企业会计准则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具有同等效力,为两地会计师事务所按各自会计审计准则审计的结果获得监管机构的接纳奠定了较为扎实的基础。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与香港协调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于2007年宣布允许外国企业赴美上市可以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财务报告,为中美会计准则等效创造了条件。截止目前,中美会计等效问题
5、尽管尚未确定时间表,但是,中美会计等效已纳入中美经济联合委员会对话的议题,2008年4月18日,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与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签署了中美会计合作备忘录,就加强中美两国会计交流和合作问题达成了共识。会计准则的国际协调-与美国协调三、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尚存的不同点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尚存的不同点(一)中国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尚存的极少差异1.关联方的认定国际准则将同受国家控制的企业均视为关联方,所发生的交易作为关联方交易,在财务报表中要求充分披露。这一规定不符合中国的实际,因为中国的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较多,如按国际准则规定,大部分企业都是
6、关联方,实际上这些企业均为独立法人,如果没有投资等关系不构成关联企业。因此,中国的关联方披露准则规定,“仅仅同受国家控制而不存在其他关联企业,不构成关联方”,从而限定了国家控制企业关联方的范围,大大降低了企业的披露成本。1、关联方的认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认同了中国的做法,并承诺借鉴中国准则修改《国际会计准则第24号——关联方披露》。2007年2月22日,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公布了该准则修订后的征求意见稿,随着该准则的修订完成,此项差异将随之消除。1、关联方的认定2.部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国际准则对企业计提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允许转回,计入当期损益。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7、价值较大的非流动资产发生减值,按照资产减值准则计提减值损失后,价值恢复的可能极小或不存在,发生的资产减值应当视为永久性减值,而且在这一问题上往往被少数企业作为调节利润的手段,中国资产减值准则规定,此类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得转回。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中国的规定表示理解,希望中国关注国际准则与美国准则的趋同进展,因为美国的资产减值准则对于上述非流动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也是不允许转回的。2.部分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二)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