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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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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现代证据裁判原则若干问题探讨摘要:证据裁判,作为一项法律原则,真正得以确立和发展还是在历史的车轮驶入近现代以后。“刑事裁判,应凭证据,即采所谓证据裁判主义,已成近代刑事诉讼Z—定则”,并为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纳。对此有的国家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地进行了规定,有的国家虽未在法律条文中就证据裁判原则作出类似于上述的表达,但对方关证据及其收集、审查和判断的规则作了详尽规定。从国家的相关理论和立法來看,现代证据裁判原则并非一个简单而抽象的原则,原则的背后是一系列紧密相连的具体制度。这些制度以证据裁判原则为核心和连结点,决定了证据裁判原则在整个证据法,羡金诉讼法屮占居着金关垂要的地位。证据
2、裁判,作为一项法律氐则,真正得以确立和发展还是在历史的车轮驶入近现代以后。“刑申裁判,应凭证据,即采所谓证据裁判主义,己成近代刑事诉讼之一定则”,并为绝大多数国家所采纳。对此,有的国家通过法律条文的形式明确地进行了规定,如111本、我国台湾地区、法国等等。有的国家虽未在法律条文屮就证据裁判原则作出类似于上述的表达,但对有关证据及其收集、审查和判断的规则作了详尽规定,使我们有理山确信,证据裁判原则已成为该国相关立法的题中应有之义,如英、美等国。需要指出的是,从上述这歧国家的相关理论和立法來看,现代证据裁判原则并非一个简单而抽象的原则,原则的背后是一系列紧密相连的具体制度。这些制度
3、以证据裁判原则为核心和连结点,决定了证据裁判原则在整个证据法,甚至诉讼法屮占居着至关垂要的地位。在我国刑爭诉讼法典屮,同样不乏体现证据裁判原则的相关内容,但就相应的具体制度而言,尚有欠缺,这不仅不利于该原则的贯彻实施,而且妨害了刑事诉讼公正、有效地开展。对此,有必要深入研究并加以完善。在当前我国学界和司法实务部门正就证据立法问题进行广泛探讨的背景下,这一点愈加显得重要。因此,以下,笔者拟结合国内外相关理论和立法阐述现代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含义,并在分析该原则诸要索的内涵与外延的基础上,就若干相关制度进行探讨,以期对我国相关立法的制定与完善有所裨益。一、现代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含义证
4、据裁判原则,简言之,即在诉讼屮,对于案件爭实的认定必须依靠证据的原则。我国台湾地区的学者又称之为“证据裁判主义”。这一原则有两个基本的含义:第一,诉讼中的事实应依据证据认定;第二,如果没有证据,不能对有关的事实予以认定。二、证据裁判原则下的“事实”如前所述,证据裁判原则即依据证据认定事实的原则。那么,亳无疑问,“事实”是证据裁判的对象,只有确定了“申实”的内容和范FR,才能明确证据裁判原则适用的领域,而这又是对证据裁判原则的理论与实践进行研究的前提。日木学者根据寄实与证明之间的关系提出:“诉讼法上值得研究的爭实可以分为三类。即需要证实的事实、不需要证实的事实和禁止举证的事实”。
5、其屮,“需要证实的事实是作为证明对象的事实;不需要证明的爭实是没有必要证实的班实,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和推定的事实;禁止举证的事实是禁止证明事实本身的事实。”这种对事实的分类有助于在诉讼中明确对不同事实的认定途径,对我们不无启示。那么,到底什么是证据裁判原则下的“事实”呢?对此,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两个层面上來理解:一是,作为裁判基础的“爭实”,也即在诉讼屮成为适用法律的前•提的爭实。如果该项事实于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定罪量刑或作其他处理并无意义,那么,即无需对该事实加以认定,进而言之,该事实不应成为证据裁判原则的对象。反Z,在诉讼中则需要认定,并有可能成为证据裁判的对象:二是,须以
6、证据证明的事实,即需要以证据裁判的方式加以确认的窃实。即使是作为裁判基础的事实,也即需:要在诉讼中加以认定的事实,也并不必然成为证据裁判原则下的爭实。在现代刑事诉讼中,证据裁判并非认定事实的唯一方法。换言之,证据裁判原则也有例外。如在诉讼屮一定范用内所适用的推定、司法认知等即排除了证据在认定事实过程屮的运用。这是程序效率价值的必然要求和体现。如果是属于可推定的事实或司法认知范用内的事实,那么,即不属于证据裁判的对象,也不应成为证据裁判原则下的事实。以下,笔者对此逐一进行分析。(一)作为裁判基础的"事实"“査明寄实真相的主题在刑事诉讼中一再出现”因为,准确认定申实是正确适用法律、
7、公正裁判的基础和前提。诉讼屮的事实,依其内容和性质可以分为实体法上的事实、程序法上的事实。其屮,实体法上的事实作为裁判基础已得到公认。在我国,实体法上的事实的范鬧与此较为接近。''具体说來,刑事诉讼证明对象包括如下事实:被指控犯罪行为构成要件的事实:与犯罪行为轻靈有关的各种最刑情节事实,分为法定情节事实和酌定情节爭实:排除行为违法性、可罚性和行为人刑事责任的事实。”可见,作为裁判基础的实体法上的事实主要是指那些与定罪最刑有关的事实。(二)需要证据证明的“事实”即使是属于裁判基础的事实,也并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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