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51335161
大小:28.00 KB
页数:2页
时间:2020-03-21
《《南通市城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13-2020)》.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南通市城市人民防空工程规划(2013-2020)》有关建设保障的内容摘录第八章保障措施……略第46条建设保障本规划是城市建设的法规性文件,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人防、规划、城建等职能部门应共同督促本规划的实施。人防部门应对每个防空片区内人防工程体系的建设逐项落实,对重点工程应加强监督和指导。1、人防工程建设规模指标引导和控制措施(1)新建10层(含)以上或者基础埋深3米(含)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新建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国家、省规定的地面建筑面积(当前为5%)比例修建6级(含)以上防空地下室。地下空间
2、开发利用应按规定兼顾人民防空需要设防。(2)新建民用建筑配建人防工程的需求规模按项目设计总人口2㎡/人(建筑面积)计算。如需求规模大于上条规定要求配建的规模,超过配建要求的部分可以办理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3)为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更好地发挥人防工程的规模效应,新建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小于50000㎡且毗邻地块已有人防工程能够满足本项目防护需求的,或项目人防工程建设规模指标不足一个防护单元的,可以按规定办理易地建设审批。(4)建设项目紧邻地块已建设专用工程(包括医疗救护工程和防空专业队工程)的,本项目相应战时功能的专用工程建设指标可申请办
3、理易地建设审批。(5)规划期内,国家和省对现行人防工程建设政策进行调整的,按国家和省新规定执行。22、人防工程战时功能配置指标引导和控制措施(1)新建民用建筑配建人防工程的战时功能配置,原则上按专用工程(含医疗救护工程、专业队工程等):人员掩蔽工程:配套工程(含物资库等)=0.3:1.5:0.2的比例配置。(2)当按规定比例确定的专用工程应建总规模≥8000㎡时,应配建一处急救医院、一处专业队工程(含人员掩蔽部和车辆、装备掩蔽部);当按规定比例确定的专用工程应建总规模≥5000㎡且<8000㎡时,应配建一处救护站、一处专业队工程(含人员掩蔽部和
4、车辆、装备掩蔽部);当按规定比例确定的专用工程应建总规模≥3000㎡且<5000㎡时,应配建一处急救医院,剩余指标可调整用于建设配套工程;或配建一处专业队工程(含人员掩蔽部和车辆、装备掩蔽部);当按规定比例确定的专用工程应建总规模≥2000㎡且<3000㎡时,应配建一处救护站,剩余指标可调整用于建设配套工程;或配建一处专业队工程(含人员掩蔽部和车辆、装备掩蔽部);当按规定比例确定的专用工程应建总规模<2000㎡时,可不配建专用工程,该指标调整用于建设人员掩蔽工程。(3)配套工程总规模≥2000㎡方可单独设置,否则该指标调整用于建设人员掩蔽工程。
5、(4)防空专业队工程宜采用单建式工程(指其上部无坚固性地面建筑或其投影范围线在任一方向超出其上部坚固性地面建筑投影范围线一跨以外的人防工程),医疗救护工程宜结合居住区设计卫生设施建设。上述人防工程建设指标引导和控制,主要依据《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的精神以及规模适度原则和合理分配各战时功能的要求确定,且充分考虑到规范中关于各专用、配套工程防护单元划分的要求。当按《城市居住区人防工程规划设计规范》确定的配建人防工程指标小于按现行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要求时,应按现行人防工程管理规定执行,不足部分可按规定缴纳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2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