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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09
《江南大学校级学生组织德育附加分管理办法.doc》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江南大学校级学生组织德育附加分管理办法本办法根据江南大学关于综合测评考核规定的有关要求,并结合我校校级学生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旨在鼓励我校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课外社团活动,开阔眼界、与时俱进,同时丰富课余生活,全面提升自身能力及科学文化水平,自觉提高自身素养。评定工作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由校团委统筹,学生会组织规划中心负责,各校级学生组织共同协助完成。具体事项如下:一、参与评定的校级组织江南大学校学生会、江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江南大学大学生科技协会、江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江南大学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江南大
2、学大学生艺术团、江南大学团委通讯社(团通社)、江南大学团务中心(实践社)等校级学生组织。二、评定说明江南大学各校级学生组织的学生干部附加分由其所在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核实评定,各校级学生组织的干事附加分由各中心(部门)的负责人核实评定。(干部附加分主要是指该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和各中心(部门)的负责人的德育附加分;干事附加分主要是指该校级学生组织所有在编干事的德育附加分。)三、附加分评定划分表:职务范围附加分数加分等级备注1.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常委(江南大学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江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江南大学大
3、学生科技协会、江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江南大学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及江南大学大学生艺术团第一负责人,及该学期学院学生分会评比第一名的学院主席)511.江南大学五家校级组织(除学生会)非委员主席团成员(江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副主席、江南大学大学生科技协会副主席、江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副会长、江南大学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及江南大学大学生艺术团副团长)2.江南大学学生委员会委员4.521.江南大学学生会各中心副主任2.江南大学江南大学五家校级组织(除学生会外)各中心(部门)主任3.校团委通讯社(团通社:广播台、江大
4、青年、蠡湖传媒)总监、总编、主编、台长;校团务中心(实践社)社长431.江南大学五家校级组织(除学生会外)各中心(部门)副主任2.校团委通讯社(团通社:广播台、江大青年、蠡湖传媒)副主编、副台长;校团务中心(实践社)副社长3.541.校团委通讯社(团通社:广播台、江大青年、蠡湖传媒)、校团务中心(实践社)优秀干事2.六家校级组织优秀干事351.六家校级组织在编干事(江南大学学生会、江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江南大学大学生科技协会、江南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江南大学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及江南大学大学生艺术团在编干事)2
5、.团通社(广播台、江大青年、蠡湖传媒)、实践社在编干事、编辑2.56四、注意事项1.各评分人应严格按照被评人所属职务及获得荣誉予以评分,评分结果必须真实,方才生效。2.如该评判结果存在虚假成分,一经发现将直接追究评分人责任。情节严重者予以严厉处罚。3.在评分学期中如被评人有重大贡献,经申请,允许上调0.5分。4.在评分学期中如被评人有重大过错,并造成重大损失,允许下调0.5分。5.各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在原有加分基础上加0.5分6.得分评定完成后,将公示三天,如对得分有异议可在三天内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6、7.评分总表须被评人所在校级组织第一负责人签字后方能生效。8.本办法自公开之日起生效。江南大学学生会201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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