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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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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苗木专业合作社章程苗木专业合作社章程苗木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通道县苗木专业科技合作社是由广大农村青年科技示范致富户、青年农民科技创造者、广大农民群众自愿组织的跨行业、跨区域的农村科技合作经济组织,是非营利性的社会组织。合作社的社员是由专业青年农民、广大科技示范致富户、农村开发大户,在农村科技发展中具备一定科技创新意识,科技开发示范基地人员及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建立可持续的发展机制,对产前、产中、产后实行技术、信息、市场服务,做强、做大产业链。第二条:合作社受当地政府和社员的监督,配合科技、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搞好苗木、先进技
2、术示范推广,为社员提供全程苗木技术指导和全方位服务,解决社员生产苗木的后顾之忧。第三条:农村科技合作社的指导思想:以发展特色、优质、高效业苗木为主导,以科技兴农、新品种推广,坚持面向社员、面向科研院所、面向市场、面向龙头企业,实施科技名牌苗木培育战略,构建产业发展的桥梁和纽带。第二章 宗旨 目标 任务 第四条:苗木专业科技合作社宗旨:团结和带领专业合作社社员调整产业苗木结构,加快科技进步,增加社员收入。为社员提供全方位科技技术服务信息,加速先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全力维护和保障社员的合法利益,为专业合作社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坚
3、实的科技保证。 第五条:苗木专业科技合作社目标:提高社员的科技文化素质,通过政策、技术、市场信息服务等措施,保证生产效益最大化,使每一个社员都成为先进技术的传播者,使每一个苗木专业产业区最终达到科技富民的农家乐园。 第六条:苗木专业科技合作社任务:(一)积极宣传上级和当地苗木专业科技合作社社员生产、加工、销售政策,加强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合作,围绕产业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技术难题,组织研究、引进、示范、推广对专业产业科技技术进步有重大带动作用。(二)积极拓展与各部门的合作空间,大力引进和推广先进适用的苗木专业。建立可持续的发
4、展机制,对产前、产中、产后实行标准化、组织化技术服务,提升产业的技术水平。(三)苗木专业科技合作社收集和发布科技产业科技和市场信息,为社员提供及时准确的生产、销售信息服务,确保产销渠道畅通,保护社员合法利益。(四)积极组织开展苗木专业科技培训,引进、试验、新品种、新技术,解决生产中的技术难题,为科技创新提供基础资料,通过市场对接,赢得社会认可,实施科技名牌苗木培育战略,发展壮大具有自我生存能力的技术推广新模式。 第三章 社 员 第七条:社员的条件: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热心科技事业,
5、有群众威信,有一定带动能力,承认科技合作社章程,能够全面履行社员义务,均可自愿申请加合作社,经合作社的严格考核,确定为苗木专业科技合作社社员。第四章 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社员权利:社员有权参加合作社的各种活动,并享有合作社提供的全面及时的培训、技术指导、信息服务、农产品销售等各项待遇,有权提出合理化建议,有权参与合作社计划的制定。社员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第九条:社员义务:严格遵守合作社章程,积极参加合作社组织的各种科技活动,并完成合作社交给的各项工作及生产任务,总结交流先进生产经验和技术要领,宣传引导和推广科技知识,接受试验、
6、示范任务,并提供生产、试验、市场信息的反馈。第十条:科研院所及科技特派员权利和义务:以科研成果、新品种、新技术等有形与无形资产作为入社条件,负责技术、信息组装、科技创新、苗木推广、提供并培训先进的技术、生态、疫病防治技术,负责现场技术指导和服务,研发推广精深加工新产品新工艺新设备,负责提供多媒体查询系统及信息网络系统数据及信息更新。及时解决苗木专业科技合作社的技术难题。 第五章 经费收入第十一条:合作社的活动经费由苗木专业科技合作社经费来源解决。第六章 组织机构第十二条:农村科技合
7、作社坚持民主协作的办社原则,社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执行机构是社务会,社务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秘书1人,成员4人,共计7人,社员大会的职权是:(一)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二)听取和批准社务会的工作报告;(三)审定合作社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产品销售等计划。(四)讨论和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宜;(五)选举和罢免社务会成员。第十三条:社员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由社务会主持参会社员必须达到2/3以上,方能召开。遇特殊情况由社务会提议随时召开社员大会。第十四条:社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社务会表决通过,但换
8、届延期最长时间不能超过一年。第十五条:社务会是社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在闭会期间领导在社开展日常工作,对社员大会负责。第十六条:社务会的职权(一)执行社员大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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