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供电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doc

鞍山供电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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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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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鞍山供电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规定了鞍山供电公司用(以下简称公司)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工作的职责、管理活动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报告与记录等要求。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运行管理。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三条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职责:(一)是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技术与运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二)负责公司采集系统的规划、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及监督管理、运行指标考核、运行质量考核等工作。(三)负责公司采集系统数据安全管理工作。(四)负责公司采集系统与其它营销管理系统接口

2、开发管理工作。(五)负责采集系统GPRS通讯卡的统一购置与发放及GPRS通讯卡通讯资费管理工作。(六)负责考核公司采集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及时性、安全性。第四条计量部职责:(一)电信息采集系统的技术支持部门和用电信息采集设备的资产管理部门。(二)负责用电信息采集专变终端和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三)负责维护城区用电信息采集公变监测终端、集中抄表终端、采集器等附属设施的运行维护工作。(四)对各县区分公司无法处理(四)负责公司主站软硬件的运行维护、安全管理工作。(五)负责公司用电信息采集系统主站软硬件系统的运行

3、监控、主要设备(包括系统前置机、工控机、230MHz主站、230MHz中继站等)运行维护、整体系统运行分析系统应用技术指导等工作。(六)负责公司的用电信息采集设备及各种智能表计的校验、检测、仓储与配送工作。(八)负责城区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授权的分站运行管理和基础数据的录入工作。(九)负责城区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授权范围内的运行监控、数据采集、业务派发、故障分析、运行评价、档案管理等工作。第五条营业及电费部职责:(七)负责城区各类型智能电能表的现场安装、调试、检修、维护等工作。(一)对系统采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开展

4、管理降损、反窃电等工作。(二)用电检查及抄表催费工作中,对采集设备的进行巡视。(三)对用户档案、终端档案数据进行核对、维护。(四)做好预付费的相关设置及购电等工作。(五)按要求实施远程停复电操作。第六条县、区分公司职责:(一)负责维护县、区分公司的用电信息采集专变终端和附属设施的维护工作。(二)负责维护县、区分公司用电信息采集公变监测终端、集中抄表终端、采集器等附属设施的维护工作。(三)负责县、区分公司各类型智能电能表的现场安装、调试、检修、维护等工作。(四)负责计量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授权的分站运行管理和基

5、础数据的录入工作。(五)负责计量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授权范围内的运行监控、数据采集、业务派发、故障分析、运行评价、档案管理等工作。(六)对系统采集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开展管理降损、反窃电等工作。(七)采集设备的定期巡视,对用户档案、终端档案数据进行核对、维护。(八)做好预付费的相关设置及购电等工作。(九)按要求实施远程停复电操作。第三章采集系统运行管理第七条应用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相关单位应将采集系统纳入应用单位的信息安全日常督查管理工作范围,开展常态采集数据信息安全巡检,建立采集信息安全隐患消缺机制。在抄表例日

6、和发行前提前3至5个工作日预知故障、消除故障。第八条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各级运行单位应建立采集系统值班运行制度,加强值班管理,做好运行值班记录。按照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加强采集系统主站、分站的安全防护硬件、软件维护,定期查杀、清除病毒和外部侵扰。第九条计量部及县、区分公司作为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具体维护单位,应建立采集系统安装维护、巡视检查、故障处理的管理制度和现场作业规程,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巡视,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并做好巡视和消缺记录。第十条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各级应用单位、运行维护单位均应建立采集系统检

7、修制度,依据采集系统技术改造规划和采集系统运行工况编制检修计划,按计划开展检修工作。第十一条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按照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用电信息采集系统教育培训要求,制定公司采集系统运行维护人员培训计划,定期为用电信息采集应用人员开展业务技能和安全培训,提高应用采集系统的业务水平。第四章采集系统调试及故障处理第十二条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建立采集系统故障处理闭环管理机制,计量部、营业及电费部及县、区分公司在采集系统监控及现场巡视中发现采集故障,及时通知采集运维单位,进行故障处理。第十三条计量部及县区分公

8、司对采集故障进行系统分析判断或现场检查,需核对用户相关信息时营业及电费部及县、区分公司营业班要配合进行系统数据支持或现场核对工作。需厂家配合解决的采集故障,由计量部协调厂家协助处理。第十四条对新发现的采集故障类型,应当立即记录或复制提示信息,及时将故障现象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报营销部(客服服务中心)及计量部用电信息采集专责人员,同时设法排除。故障排除后,应分析故障产生的原因,提出预防措施和再次发生故障时的排除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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