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技术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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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技术标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原水引水管渠的保护管理,确保本市供水安全,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制定本标准。第二条 ((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办法》规定:引水管渠保护范围(以下简称保护范围)为钢筋混凝土渠道及其外缘两侧各10米内的区域,钢管及其外缘两侧各8米内的区域;引水管渠控制范围(以下简称控制范围)为保护范围两侧各40米内的区域。第三条 本标准适用于在保护范围和控制范围(以下简称保护和控制范围)内进行

2、的工程建设及其他有关活动,包括实施与引水管渠平行或交叉的筑路、敷设管线、建设地铁和进行深层基础施工等。第四条 上海市给水管理处(以下简称市给水处)负责保护和控制范围内工程建设及其他有关活动的监督与检查。第五条 在保护范围内,凡需要进行工程建设及其他有关活动,均应填报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印制的《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控制范围建设施工申请表》,经市给水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有关建设工程审批手续。在控制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及其他有关活动时,建设单位应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书面通知市给水处,必要时应填报《

3、上海市原水引水管渠保护控制范围建设施工申请表》并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经市给水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手续。根据工程建设审核工作实际需要,市给水处可组织专家论证,听取评审意见。建设单位在办理建筑用地、设计方案、施工执照等申报手续时,应按工程项目规模及其复杂程度,按市给水处要求,提交以下有关技术资料:(一)、规划部门批准的相关资料:l、工程用地范围及座标;2、工程与原水引水管渠的相对位置,以市测绘院提供的1:1000比例图的座标形式标明;3、扩初设计说明书;4、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5、工程

4、用地周围建筑、地下管线及道路等现场环境条件的资料。(二)、管渠保护设计方案:l、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包括各项具体施工管理参数、施工监测设计等;2、拟选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条件;3、保护原水引水管渠的设计方案,包括工程总体布置、设计详图等技术资料。第六条 建设单位必须选择有相当资质和施工能力的单位担任保护和控制范围内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和监测工作。第二章   基本规定第七条 原水引水管渠定为一级安全等级。第八条 在保护和控制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及其他有关活动时,原则上应不增加管渠变形,以确保管渠的稳

5、定和安全使用。第九条 在保护范围内堆载或卸土,应按堆载或卸土的面积大小及其与管渠的相对位置和管渠下卧地基土性质,计算分析确定。一般堆载荷重应≤8KPa,渠道上方卸土应≤0.5米。第十条 在保护和控制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控制下列附加变形量:(一)、钢筋混凝土渠道渠道伸缩缝两侧结构的差异沉降≤5毫米。如渠道伸缩缝处已有沉降差较小,地基良好,经市给水处同意后,可适当放宽标准。沉降差由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二)、钢管1、钢管垂直向附加变形≤0.01D,“D”指钢管公称直径;2、钢管纵向变形曲线的

6、曲率半径≥3000D。第十一条 在保护和控制范围内进行工程建设,应有详细的工程地质勘察资料,设计单位应进行必要的管渠强度变形和稳定性验算。第十二条 严禁施工机具在管渠顶部行驶和操作;在保妒范围内施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管渠安全运行。第十三条 市给水处负责在保护和控制范围内建设工程施工活动的监护,也可委托上海市原水股份有限公司对建设工程旃工活动进行监护。监护应按上海市DBJ08―11―89《地基基础设计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第十四条 凡经市给水处批准,在保护和控制范围内的建设工程竣工后,应经市给水处组织

7、验收。第三章 道路与管渠平行及交叉第十五条 道路与管渠平行的,应将道路设在管渠保护范围外。第十六条 道路与管渠交叉的,应在交叉处设护渠挢,并符合下列要求:(一)、护渠桥的梁底标高应高于管渠设计地面标高;(二)、护渠桥宽度及其墩台与管渠间的净距需通过计算确定,护渠桥墩台与管渠间的净距应≥5m;(三)、护渠桥墩台的基础桩不得采用实心挤土桩;(四)、护渠桥墩台间的土方,在渠道维修时要挖除,墩台结构除考虑控制渠道的沉降外,还一必须能达到渠道维修时作为挡土墙的稳定要求。第四章 管道、地铁与管渠平行及交叉第十七条 

8、管径≤500毫米的管道与引水管 渠交叉÷凡符合下列条件时,可在管渠顶部穿越:(一)、在保护范围内的管道底部垫层按中南电力设计院编著的《地下钢管设计》标准图 设置管道基座(如图所示);(二)、在保护范围内,管道应采取外包钢或外包钢筋混凝土,以免管道渗漏而影响引水管渠。外包钢管壁厚不得小于管道壁厚。外包钢筋混凝土标号不低于c20,包封断面及配筋应按计算确定;(三)、管道在管渠顶部穿越时,应避开渠道伸缩缝。第十八条 管径>500毫米的管道与引水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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