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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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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合同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劳动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其具有以下特征: 1、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协议。 2、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形式。 3、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依据。 4、是协调劳动关系的一项法律制度。 劳动合同作为当事人双方法律行为的结果,除具有以上特征外,还具有特定的法律特征: 1、它是诺成性合同,即只要双方当事人意见一致,劳动合
2、同即告成立。 2、它是双方有偿性合同,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负有义务,并且双方所负义务既是各自所享有权利的条件又是实现对方相应权利的保证。 3、它是从属合同。这是劳动合同区别于一般民事合同和经济合同的一大特征。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当事人双方虽然同是劳动关系主体,订立合同时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属于被管理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遵守单位制订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工作制度,所以劳动合同主体之间是一种从属关系。此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4、它是继续性合同,即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
3、同主体所约定的权利义务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持续存在,除非当事人双方约定,可以终止其履行。 5、它是目的间接性合同,即劳动合同的目的在于劳动过程的实现,而不在于劳动成果的给付。 二、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的内容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当事人双方劳动权利义务的具体化,是劳动合同成立并发生法律效力的必备要件。一般由法定必备条款和协商条款构成。 根据《劳动法》和《山东省劳动合同条例》的规定,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主要有以下七项: 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与时间;5
4、、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的内容除以上法定必备条款外,劳动关系双方还可以约定其他内容,即协商条款。它是劳动合同的法定必备条款的补充。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1、试用期条款;2、保密条款和竞业禁止条款;3、第二职业条款;4、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金条款。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的内容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并以书面形式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必须由劳动者本人签字。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以下三方面原则: 1、平等、自愿原则; 2、协商一致的原则;此文档仅
5、供学习与交流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3、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则。 四、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1、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约定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否则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2、双方当事人都有权要求对方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 3、在履行劳动合同中发生劳动争议,经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履行劳动合同。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未履行完毕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
6、律约束力,解除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既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也可以由一方当事人依法强制解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2、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又分为可以随时解除和提前通知解除两种。 (1)随时解除的情形:《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②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
7、重大损害的;④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此文档仅供学习与交流此文档收集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2)提前通知解除的情形:《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3)《劳动法》第二十
8、七条规定了特殊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程序,即"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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