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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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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婚姻家庭1950年5月1日公布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是新中国颁布的第一部法律。2001年4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决定》关于婚姻,历来有着不同角度的描述和定义浪漫者称之为爱情的结晶悲观者称之为爱情的坟墓淳朴的百姓称之为“搭帮过日子”经济学家称其为“最小的合伙制股份公司”。《婚姻法》既不负责爱情在婚姻中延续,也不能保证婚姻生活之甜蜜,法律唯一能做的,是为婚姻双方婚后的“经营”行为,确立一个格式化的最低章程,在这个章程约束之下,双方的利益都能得到平等但最低限度的保障结婚1周年为纸婚5周年为木婚10周年为
2、锡婚25周年为银婚50周年为金婚75周年为钻石婚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从范围上看,包括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从内容上看,包括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身份法律行为身份法律行为是发生身份变动效果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继承法上的行为:如立遗嘱的行为抛弃继承行为遗产分割协议等;还包括婚姻法上的行为:如订立婚约的行为、结婚与离婚行为、夫妻财产协议、夫妻日常家事代理行为、子女抚养协议等;还包括收养法上的收养协议、解除收养协议,以及其他亲属间的扶养与财产代管协议等等。现代的亲属立法以血缘为基础,根据男女平等的原则,将亲属分为血亲、配偶和姻亲。1、血亲凡具有血缘联系的亲属为血亲。血亲有自然血亲和拟制血亲的
3、区别。自然血亲是指因出生而自然形成的、源于同一祖先的有血缘联系的亲属。如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拟制血亲是指本无血缘关系,而由法律确认其具有与自然血亲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主要是养父母与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2、配偶是血亲和姻亲赖以发生的基础,是亲属关系的核心。3、姻亲。姻亲是指以婚姻关系为中介而产生的亲属。男女结婚后,配偶一方与另一方的亲属之间发生姻亲关系。一、亲系亲系指亲属之间的联络系统、血缘联系。狭义的指血亲的系统;广义的指姻亲间的系统。(一)按亲属间血缘关系亲疏远近分:直系亲和旁系亲又分为直系血亲和旁系血亲。(二)按亲属血缘来源不同分:父系亲和母系亲(三)按亲
4、属关系性别不同分:男系亲和女系亲(四)按亲属间辈分不同分:长辈亲、晚辈亲和平辈亲二、亲等是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标准单位。我国古代采取丧服制,外国有罗马法和寺院法计算法,以世代计算。(一)罗马法亲等计算法1、直系血亲的计算2、旁系血亲的计算(二)寺院法亲等计算法1、直系血亲的计算:与罗马法相同2、旁系血亲的计算(三)我国古代的丧服制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等。(四)我国婚姻法采用的代份计算法1、直系血亲的计算法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计算法亲属的终止(一)配偶关系的终止:1、离婚;2、死亡。(二)血亲关系的终止:1、自然血亲的终止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2、拟制血亲的终止死亡
5、;依法解除;(三)姻亲关系的解除离婚;死亡婚姻的概念结婚也叫婚姻的成立或婚姻的缔结,指男女双方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特征:1、行为主体为异性男女。2、行为性质为法律行为。3、行为后果为结成夫妻关系。结婚的形式要件结婚登记机关城市农村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审查登记又称订婚,是指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所做的事先约定。就是男女双方在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生活,周围的邻居、同事、亲戚都认为他们是夫妻的情况。事实婚姻婚约结婚的实质要件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未患
6、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双方均无重婚行为。以下属于可撤销婚姻的是()全真模拟一15题A.重婚B.直系血亲之间结婚C.未到法定婚龄结婚D.因胁迫结婚婚姻的无效和撤销无效婚姻《婚姻法》第十条第1款规定,婚姻无效的原因有:(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可撤销婚姻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撤销的请求权主体,仅限于受胁迫的配偶本人。《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1)当事人所缔结的婚姻依法宣告无
7、效,当事人之间不产生配偶身份,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2)子女的抚养问题。婚姻无效,并不影响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无效婚姻当事人双方所生育的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适用婚姻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子女抚养,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法院应根据子女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3)财产处理问题。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对同居生活期间的所的财产,由无效婚姻当事人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4)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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