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损害赔偿制度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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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学校代码:10276学号:121050220EastChinaUniversityofPoliticalScienceandLaw硕士学位论文MASTER’STHESIS论文题目: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损害赔偿制度研究姓名刘卓妍学科、专业民商法(全日制)研究方向侵权法指导教师朱晓喆教授论文提交日期2015年4月15日2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损害赔偿制度研究(摘要)专业:民商法研究方向:侵权法作者姓名:刘卓妍指导教师:朱晓喆教授我国的证券市场起步比较晚但是发展很迅速,证券业蓬勃发展的同时,也急需证券法律体系的完善。证券市场上层出不穷的虚假陈述行为对投资者的利益造成了巨大

2、的损害。而我国现行《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凸显出了一系列的理论和实践上的问题,不足以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主要体现在虚假陈述行为的认定方面,虚假陈述责任人及受害人主体资格认定方面,虚假陈述损害赔偿责任成立及范围因果关系方面,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方面等。鉴于此,有必要对证券市场上虚假陈述损害赔偿制度进行深入研究,以寻找完善我国证券虚假陈述损害赔偿制度的合理途径。本文共分为引言、正文以及结语三大部分,其中正文部分由三章组成。第一章对虚假陈述损害赔偿的理论基础进行探究,试图以民法的基本理论作为分析虚假陈述损害赔偿的切人点,阐述虚假陈述损害的内涵及本

3、质,并以此为基点分析虚假陈述损害可否获得赔偿的理论依据。通过比较研究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关于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模式的救济方式的异同和优缺点,分析我国统一性虚假陈述救济模式的特点,并据此探寻我国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规范。通过分析,得出了两方面的结论:其一,在理论基础方面,虚假陈述的本质是纯粹经济损失的一种,在证券市场非对称信息理论及道德危险和逆向选择理论支持下各国法律对虚假陈述损害提供了救济模式。英美法系的救济模式建立在证券市场二分法的基础之上,大陆法系的救济模式一般将其归置于民法体系下,我国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认为虚假陈述损害赔偿责任是一种特殊的

4、侵权责1任,并为虚假陈述受害人提供了统一的救济模式。其二,在法律适用问题方面,在司法实践中,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损害赔偿的请求权基础规范以《证券法》第69条、第173条为基础框架,《若干规定》为重要补充,其它法律、法规中相关条款在理论上也有适用的可能,构成了我国虚假陈述损害赔偿请求权规范体系。第二章通过对虚假陈述损害赔偿特殊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逐一分析,探寻现行相关法律规定的不足之处并提出合理的建议,以期在讨论和批判中对虚假陈述损害赔偿民事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认定标准有更加清晰和统一的认识。通过分析,得出了以下结论:第一,在虚假陈述行为的认定问题方面,应该将虚假记载

5、、误导性陈述与遗漏行为一并统一于“重大性”标准之下,并通过个案审查具体分析法定披露文件中所要求披露事项中的重大性问题,围绕“重大性”标准重新设计诉讼制度从而取消前置程序的规定。第二,在虚假陈述损害赔偿主体认定方面,我国虚假陈述责任的主体范围比较广泛,不同责任主体适用的归责原则亦不相同;关于虚假陈述的受害人,应对作为自然人的投资者与作为法人的证券投资公司进行区分保护。第三,在虚假陈述损害赔偿因果关系方面,诱空虚假陈述作为证券市场中时常发生的侵权行为之一,应该对其进行规制。解决《若干规定》对于诱空虚假陈述因果关系的空白问题的可能途径之一为,将第18条的第2款规定

6、的“买入”改为“买卖”,同时删除第19条之第1款规定。虚假陈述损害赔偿因果关系的认定,宜采以因果关系推定为原则,同时以“谁主张、谁举证”为例外的弹性规则,如此更有利于保护受害投资者。另外,虚假陈述首次被披露,内容具有一定的真实性,为市场和投资者所广泛悉知之日即可被认定为虚假陈述披露日,而不必一味将证监会的处罚公告作为虚假陈述的披露日。第三章通过比较研究突显我国现行立法关于虚假陈述损害的赔偿范围及计算方式的不足并提出合理建议,以期寻找更加合理完善的损害赔偿路径及方法。我国虚假陈述损害赔偿覆盖范围与其他国家相比较窄,这也是与其它构成要件相互作用的结果。在虚假陈述

7、损害的赔偿计算方法方面,以“证券移动加权平均差额法”作为投资差额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最为合理。另外,赋予法官在认定损害数额时一定的自由裁量权有一定的必要和可能,采用实际损失主义为原则,有条2件的个案审查为补充的认定方式,不失为一种平衡虚假陈述人与受害投资者及维护证券市场经济秩序的可能途径。[关键词]虚假陈述;纯粹经济损失;责任构成要件;损害赔偿3StudyontheSystemofDamagesforMisrepresentationinSecuritiesLitigationsAbstractMajor:CivilandCommercialLawResear

8、charea:TortLawAuthor:Liu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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