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

ID:497874

大小:33.50 KB

页数:3页

时间:2017-08-20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_第1页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_第2页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_第3页
资源描述:

《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在学业上取得的优异成绩,鼓励自费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经教育部批准,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第二条奖学金每年评选一次。第三条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将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第二章奖励对象第四条正在国外攻读博士学位一年以上(不含一年),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年龄在40周岁以下(含)的自费留学人员。第五条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已取得国

2、内外第一博士学位以及在2014年8月10日前已通过博士论文答辩的人员的申请。第三章申请和评审程序第六条2014年实行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于8月10日至9月30日通过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平台按要求提交电子材料。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需同时向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提交两份纸质申请材料,具体受理时间以各使(领)馆教育处(组)通知为准。第七条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对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审,并将推荐人选名单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第八条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将公示后的推荐人选名单及初审情况总结于10月31日前报送国家

3、留学基金委,不再寄送纸质申请材料。第九条国家留学基金委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进行二次公示。第十条国家留学基金委将评审结果报教育部批准后,通知各有关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第四章奖学金数额及发放办法第十一条奖学金数额为每人6000美元,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第十二条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按发奖时的汇率折合成所在国币种发给获奖者并组织举行奖学金颁奖仪式。第五章其他第十三条获奖者最终获得学位后,如有意回国工作,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可协助向国内专业对口单位提出优先

4、推荐意见并协助联系工作。第十四条因各种因素暂不具备回国条件的获奖者,国家留学基金委及各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应与其保持联系,鼓励或支持其以多种形式为国服务。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