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ID:497814

大小:91.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7-08-20

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_第1页
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_第2页
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_第3页
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_第4页
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_第5页
资源描述:

《北京大学大学生学籍管理细则》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北京大学学生学籍管理细则(讨论稿)(2005年3月修订)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树立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学风,不断提高教育和教学质量,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录取为本校的大学生必须持《北京大学入学通知书》和其它有关证件按照规定的日期来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到者,必须事先书面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并附有原单位或所在街道、乡镇证明。请假须经学校招生办公室批准,方为有效。假期一般不能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取消其入学资格

2、。第二条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分别由院系学生工作组查阅本院系学生档案,进行政治、思想品德复查,由校医院组织进行健康复查。政治、思想品德复查有疑问的,报招生办公室研究处理意见。身体复查合格者填发学生证,全部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正式取得北京大学学籍。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应根据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被录取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由院长(系主任)提出意见,教务部审核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取消其学籍,退回父母或抚养人所在地。第三条新生在健康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包括新患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经校医院诊断证明,在短期内能治愈的,经院长(系主任)同意,报招生办公室审核批

3、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应立即办理离校手续,回家疗养,户口迁回原籍,两周内无故不办理离校手续者,取消其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经治疗康复,可在下一年开学前向学校招生办公室提交入学申请,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符合入学体检要求,复查合格后,可按当年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者或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第四条每学期开学时,学生须按学校规定报到日期办理注册手续。不符合注册条件或不交纳学费者不予注册。学生未请假或请假未准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不注册的,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考勤11第五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堂讲

4、授、考试、实验、实习、社会调查、生产劳动、军事训练、时事政治学习,都要进行考勤,学生因故不能参加的,事先必须请假。未请假或请假未准而擅自不出勤者,均以旷课论。教师可以根据本《细则》的原则、所授课程的特点和学生人数多少等情况制定本门课程考勤办法(如点名、签到等)进行考勤,并将学生出勤情况按所占成绩的比例评定学生的平时成绩;对学生旷课等情况应及时向学生所在院系领导反映,由教务员累计登录。采取全程考勤或抽查方式考勤所发现的旷课现象,教师可参照本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处理。学生旷课时间,一般课程按课表规定的上课学时计算;无故不参加生产劳动、军事训练、社会调查等,按每天四学时计算。对一学期内旷课累计达到或

5、超过10学时的,分别给予下列处分:(1)旷课10—19学时,给予警告处分;(2)旷课20—29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旷课30—39学时,给予记过处分;(4)旷课40—49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5)旷课50学时以上(含50学时),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第六条学生因病请假应有校医院证明,一学期内请病假在一周以内的由班主任批准,一周以上的须由院长(系主任)批准。学生一般不准请事假。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时,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一学期内请事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由班主任审核同意、院长(系主任)批准。事假不得超过两周。请假期满,请假学生须及时向班主任、院长(系主任)销假。需

6、要续假时,其手续与请假手续相同。续假批准与否,应回复学生本人。学生请病、事假的申请书、医院证明及有关负责人审批意见应存院系教务办公室备查,学生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时,应报教务部教务办公室备案,累计超过本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按第十三条规定办理。自行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按自动退学处理。学生在校期间(假期除外)无论何种原因出境,均应如期返校并向所在院系报到,逾期两周以上(含两周)未返校并报到者,视为放弃学籍,按自动退学处理。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第七条学生要认真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校规校纪,模范遵守者,应予表扬和奖励;违犯者,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

7、者,应根据情况给予处分。11对学生思想品德的考核、鉴定,要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为主要依据,采取个人小结、师生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学生的品德评定一般每学年进行一次。进行个人小结和鉴定,应以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为目的,具体安排和要求由校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第八条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读的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自行选读的课程的考试或考查。考试方式包括闭卷、开卷、口试等。除本科主干基础课采取闭卷笔试外,其他课程考试方式可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