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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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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资出门制度13 关于建立物资出门制度的规定为完善规范企业管理制度,做到物流有序,特制定以下物资出门制度 一、除发往利达公司成品外所有物资(个人用品除外但需经值班门卫严格检查)出门均须办理出门手续,无出门证一律不得放行。 二、出门证一式两份,由经办人交门卫一份,据以出门,财务部(综合管理部、供销部)存档一份。 三、结算类物品由财务部开具出门证;外协退货物品由检验人员出具货物名称、数量后到供销部开具出门证,维修及外单位借用物品由经办人员到供销部开具出门证;其他物品由综合管理部开具出门证;所有出门证必须加盖财
2、务结算章、综合管理部供销部印鉴方可有效。 四、物资出门时间原则为正常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没有特殊情况,不得在工作以外时间(下午18:00以后至早晨8:00以前及节假日、星期天)出门。 五、公司产成品出门,由发货员持出库单到财务开据出门证。 六、处理废旧物资出门,由经办人到财务交办理交款手续,财务人员根据所处理物资数量开据出门证。 七、在公司施工、维修等外部单位的设备、材料等物资以及职工食堂物资出公司大门,由综合管理部开具出门证。 八、其他物资需要
3、出门者,由经办人写出书面申请,并经本部门主管签字后到财务部(综合管理部)办理出门手续。 九、遇到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已下班,又需紧急发货),则由发货员列出清单,当晚值班干部签字,门卫进行核查后方可放行。 次日,再到财务部补办出门手续。 十、物资出门时,门岗警卫须仔细检查出门证上印签、签名是否齐全;逐项核对出门物资与出门证上所列物资名称、规格、数量等是否相符。 如相符需在出门证上签注出门时间及检查人员姓名后,予以放行;若有不符,拒绝放行。 十一、当发现出门证上内容与实际不符,或有疑义时,先予以扣留,并立即报
4、告综合管理部主管领导,由主管领导给予核查处理。 十二、对进出的外来车辆,门岗警卫必须重点检查,特别要重点检查载重汽车、面包车的驾驶室,轿车的驾驶室、后备箱等,待证实物证相符或未携带无证物资时方可放行。 十三载有非公司物资的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特殊情况须登记所载物资后,登记备案后,方可进入厂区。 十四、出门证每月底由综合管理部装订并与财务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财务及门卫所保存出门证保存期为一年,以备查对。 十五、门卫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如发现无证出门或实际物品与出门证标明名称、数量等内容不符的擅自放行者
5、,视情节轻重对当值门卫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的,做辞退处理。 十六、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十七、本规定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南阳示佳光电有限公司xx年7月19日。 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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